【直报网8月3日讯】(中国企业网)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陕西省现代农业园区条例(草案表决稿)》(以下简称《条例》),该条例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条例》规定,鼓励工商资本投资建设现代种养业、农产品加工流通、农业社会化服务等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现代农业园区。粮食生产区的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编制现代农业园区发展规划,应保证粮食生产类现代农业园区的发展规模,粮食生产类现代农业园区的耕地应划定为永久基本农田,依法严格予以保护。鼓励和支持园区经营者和其他社会组织设立农产品直销窗口、链接超市,增加销售网点,开展物流配送和电子商务、期货交易、拍卖等营销方式,促进农产品交易。▲ (原标题:鼓励现代农业园区 设农产品直销窗口) 责任编辑:小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