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电子商务经营者登记工作的建议
充分调研论证,科学界定电子商务经营有关概念。立法、释法和执法部门加强配合,结合实际情况,围绕网络经营场所、零星小额、不予登记的例外情形等问题,开展调查研究,科学界定电子商务经营相关概念,明确网络经营场所的范围,厘清线上经营行为和线下经营行为的界限。 加强分析研究,细化电子商务经营者登记要求。进一步完善电子商务经营者登记和管理的标准及主要内容。特别要明确同时开展线上线下经营、仅开展线上经营、具有多个网络经营场所等情形的登记要求。随着《电子商务法》深入实施,要逐步建立登记信息展示位置、文字内容和页面样式等方面的标准,提高信息公示规范化水平。 完善有关制度,做好电子商务经营信息管理工作。完善电子商务经营者信息报送和信息共享制度至关重要,实践中需要辨别哪些经营信息需要电子商务平台与市场监管部门共享。因此,要完善信息共享细则、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的细则,还需要完善电子商务经营者信息报送制度,明确报送对象、报送频率和报送形式。 实行全程管理,依法加强电子商务经营事中事后监管。针对电子商务经营者平台内迁移、跨平台迁移以及实体店迁移但网上经营场所未迁移等问题,应尽快研究制定符合电子商务经营特点的登记、注销办法。(市场监管总局发展研究中心 张佰尚 李 桐) (原标题:关于做好电子商务经营者登记工作的思考) 责编:小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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