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广告向互联网蔓延趋势明显 化妆品广告违法违规,已是业内长期存在的顽疾之一。通过这些违法广告的内容看,主要有以下五种表现形式:一是夸大产品功效;二是使用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或保证;三是使用专家、患者名义或形象为医疗效果做证明,欺骗和误导消费者;四是对产品性能、使用效果进行虚假宣传、虚假承诺;五是部分广告宣传用语十分低俗。 在这6则被公布的违法广告中,有2则来自门户网站及电商网站,这反映出一种新的苗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近期监测抽查也发现,主要网站广告违法率约为33%,反映了违法广告正从传统媒体向互联网媒体转移这一新趋势。 今年1月13日,为提高网站经营者的诚信守法意识、规范互联网广告市场秩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召开互联网广告监测监管情况通报会议,监测显示,在工商总局2013年3月到12月监测抽查的105.6万条次的各类网络广告中,药品、医疗、保健食品、化妆品、美容服务广告有17.9万条次,占严重违法广告总量的51.6%,其中6.72%为化妆品广告,数量排在第三位。 业内人士认为,近年来网络媒体发展迅速,传播面越来越大,在网络上做广告的企业和个人也越来越多。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网络广告监管相对宽松或不易监管的特点,大量发布违法违规的广告甚至虚假广告,欺骗消费者,给许多消费者造成了损失。作为发布此类违法广告的载体,一些商业网站因对广告审查不严,也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针对违法广告多发易发、屡禁不止的情况,2013年3月,工商总局等13个部门曾联合印发《2013年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意见》。此外,我国《广告法》雅嫉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也有明确规定,广告经营者、发布者设计、制作、发布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应当与提供该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不过,不少商家在利润驱使下仍旧将虚假广告重换包装任其泛滥,业内建议相关部门应该加大惩戒力度,避免患者利益受损。▲ (原标题:化妆品广告多因“夸夸其谈” 向互联网蔓延趋势明显) 责任编辑:王鹏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