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微信变“危信” 中绿弯道超车借微信再造“不灭之身” “直事儿”(微信ID:cndsn-zxbdw)调查发现,2013年,德州市齐河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利用近一年的时间,打掉了“辽宁中绿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资本运作为名的特大传销组织,先后抓获了涉及山东、河北、北京、四川、江苏等多个省、市的传销头目30余人,摧毁了该犯罪团伙遍布全国的传销网络。但近期,”直事儿”(微信ID:cndsn-zxbdw)注意到,“中绿”传销组织又通过手机微信这一平台,大肆宣称政府支持其隐性存在,并发布一系列传销讯息,鼓动人员加入。随着“战略”转移,中绿通过互联网工具继续藏身于浩瀚的虚拟世界。 由于微信具有成本低廉、信息传播广、隐蔽性强的特点,同时,由于微信不采用实名制,且一旦注销后,难以追查。随着微信用户的普及,不法分子将目光瞄准了这一平台,使得微信成为了一些犯罪分子“青睐”的犯罪工具,开始将“阵地”转移,利用微信的“寻找附近的人”、“摇一摇”等功能,向微信使用者发布犯罪信息及图片,诱使群众上当受骗。特别是年轻人很同意被蛊惑上当。 在这里,“直事儿”(微信ID:cndsn-zxbdw)提醒网友以及社会人士,切勿被一夜暴富遮住了双眼。如何辨别传销公司可根据我国2005年颁布的《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规定,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责任编辑:小申 读新闻热点、呈现敏感事件、更多独家分析,尽在“直事儿”微信,扫描二维码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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