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段之二:“亲情”营销,喊“爹”喊“娘” 笔者发现,一些“保健品”推销员专门到社区寻找空巢和独居老人,趁他们的子女不在家或长期不在他们身边,上门给予“亲情”关怀,喊他们“叔叔”“阿姨”“爸爸”“妈妈”。推销员还常常在居民小区以免费体检、免费赠送礼品的名义,将老人拉拢到相对隐秘的地方听“健康讲座”,目的都是兜售“保健品”。 为吸引老年人购买“保健品”,推销员采用“饥饿营销”方法,故意制造“优惠大促”的假象,“抢来”所谓的优惠单放在老人面前劝其签字。当老人犹豫不决时,他们就说:“你现在不花一点钱,将来生了大病在医院里,你还得花大价钱。你以后人在天堂了,钱还在银行里攒着呢。”为了吸引更多老人购买“保健品”,推销员还会让老人们互相介绍他们推荐的“保健品”,以达到“一传十、十传百”的效果,每介绍一人就可获赠一件小礼品。 有的“保健品”公司还邀请老人去旅游,途中推销员会诱导老人购买“保健品”。很多老人平时十分节俭,舍不得吃舍不得穿,去菜市场买菜都会因为几毛钱讨价还价⋯⋯可为了身体健康,为了能得到推销员许诺的一点小恩小惠,竟然慷慨解囊几千几万甚至十几万养老积蓄,买了“很划算”的“保健品”。等到知道自己上当受骗后,那些亲切地喊他们“爸爸”“妈妈”的营销员,早已无影无踪了。 手段之三:打擦边球,“直销”变“传销” 除了夸大功效、打“亲情”牌,将“直销”变成“传销”,也是近年来“保健品”非法营销的又一手段。 2018年年末,“丁香医生”微信公众号发表《百亿保健帝国权健和它阴影下的中国家庭》一文,揭露天津权健公司“保健品”营销骗局。2019年年初,公安机关对权健自然医学科技发展公司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和虚假广告罪立案侦查,对相关责任人依法刑拘。 中国保健协会在2017年8月底下发的一份关于召开企业筹备(启动)直销业务面临的问题研讨会的通知中明确指出:部分“保健品”营销企业不惜采用激进运作甚至涉传模式运营。 北京律师殷清利向商务部递交“吊销权健公司直销牌照”的投诉举报信中说,权健公司在关于火疗的一些专利说明书当中,居然出现了能够烧11个部位、治疗72种病症,涉嫌欺骗,夸大、虚假宣传,同时还涉嫌销售不在直销备案列表当中的商品。 据统计,全国目前具有直销资格的89家企业中,累计有79家企业曾被刑事打击、行政处罚或被媒体曝光过。有近四分之一的企业“带病获牌”,有12家企业牵涉传销案。 为何盯上银发族 “保健品”营销乱象为何屡禁不止,而且都把目光盯上银发族?笔者分析认为,不良商家主要是抓住了如下几个因素。 抓住健康长寿和孤独寂寞的心理 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心血管病专家江凤林副教授说,老年人身体各项机能衰退,疾病容易入侵。由于我国人口众多,社会保障还不十分健全,看病住院吃药成了人们最大的担心与恐慌。尽管有退休金和医疗保险,但面对高额的治疗费用,许多人还是手足无措。不少老人担心自己生病后,账单和长期的赡养拖垮了子女。于是,“保健品”营销宣称的对疾病有“预防”与“疗效”作用,就牢牢地抓住了他们的心。 另一方面,大部分空巢老人因为儿女不在身边,虽然他们物质生活上有保障,但精神生活却空虚寂寞,“保健品”推销员乘虚而入,以陪伴他们聊天、帮他们做家务为由来关心他们。久而久之,他们便对推销员有了好感与依赖。推销员向老人推销“保健品”时,老人不好意思拒绝,一次又一次地瞒着子女掏钱购买,甚至花光了养老金。 抓住生产没有统一标准夸大功效 我们通常说的“保健品”,包括保健食品和保健用品。1996年3月15日卫生部发布的《保健食品管理办法》规定,保健食品必须符合下列要求:(一)经必要的动物和人群功能试验,证明其具有明确、稳定的保健作用;(二)各种原料及其产品必须符合食品卫生要求,对人体不产生任何急性、亚急性或慢性危害;(三)配方的组成及用量必须具有科学依据,具有明确的功效成分。如在现有技术条件下不能明确功效成分,应确定与保健功能有关的主要原料名称;(四)标签、说明书及广告不得宣传疗效作用。《保健食品管理办法》还规定,保健食品须有卫生部审批颁发的《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批准文号为“卫食健字”,并使用卫生部规定的保健食品标志。而床垫、理疗仪等号称具有保健功能的保健用品,国家未制定相关的管理办法,国家只对属于医疗器械的产品制定了相关的监管办法。 中国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副教授朱毅表示,且不说保健用品,单说保健食品,由于种类繁杂,尽管国家制定了相关的管理办法,但由于生产配方、工艺上没有统一的国家标准,即使花费大量时间和金钱成本去做检测,也无法直接证明这些“保健品”与人体健康存在必然的因果关系,从而给“保健品”生产经营者虚假宣传留下可乘之机,有意混淆“保健品”与药品的概念。比如改善贫血就说养颜,提高免疫力,缓解体力疲劳。增加肾功能,降血糖、降血压、降血脂就被夸大为有效治愈“三高”(高血压、高血糖、高血脂),等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