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治友德副董事长鲜胜十

和治友德副董事长鲜胜十

鲜总您好,今年是和治友德成功开发全球市场十五周年的大庆之年,作为企业的创始人

和治友德十五周年庆典韩

和治友德十五周年庆典韩

您提到了两个关键词,一个是“提质升级”,一个是“全景新生态营销”,2022年和治友

无限极李惠森:我的两会

无限极李惠森:我的两会

在前不久的全国两会上,我作为政协委员提交了两份有关中医药发展的提案,这已经是

当前位置: 直销报道网 > 调查 >

拖欠8万元货款近两年,知名微商品牌希斯曼遭供应商起诉!

时间:2022-04-26 11:45来源:美商社 作者:美商社 点击:
 近日,美商社注意到,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公布的一则判决书显示,知名微商品牌希斯曼拖欠供应商货款未还,被上述至浙江省义乌市人民法院,法院判决希斯曼自判决生效十日内还清

【直报网北京4月26日讯】(美商社)近日,美商社注意到,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公布的一则判决书显示,知名微商品牌希斯曼拖欠供应商货款未还,被上述至浙江省义乌市人民法院,法院判决希斯曼自判决生效十日内还清货款并赔偿违约金。

根据判决书,2020年至2021年期间,被告上海希斯曼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希斯曼”)向原告琪胜(浙江)文化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琪胜”)购买包装盒。希斯曼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向琪胜下单,大部分货物均按照希斯曼指示运送至案外人张广军的加工成。

2021年9月13日,经结算,希斯曼尚欠琪胜2020年货款77190元,2021年货款7242元,共84432元。同日,希斯曼在微信中回复:今年会给你清完。琪胜回复:八万多你多少先让财务付点吧。希斯曼回复:下个月可以付些。希斯曼于2021年9月28日支付5000元,余款79432元经催讨未果。

法院认为,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货款。希斯曼拖欠琪胜货款79432元已构成违约,应承担继续履行支付货款、赔偿利息损失的违约责任。希斯曼辩称根据其出货量推算原告提供的包装盒数量不足,但未举证证明,也与微信聊天记录所载内容不符。希斯曼怠于及时履行货物检验义务,应承担不利后果。

依照相关法律规定,浙江省义乌市人民法院希斯曼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琪胜货款79432元并赔偿利息损失。

希斯曼微商由吴淑娟(代理称之为菲小妞)创立,旗下拥有如瘦、SUISMODE、凡美日记三个品牌。

公开信息显示,吴淑娟最早于2017年成立了希斯曼相关公司——厦门希斯曼贸易有限公司(于2020年1月9日被厦门市思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随后又于2019年成立上海希斯曼实业有限公司、上海希斯曼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2020年,据中国网财经报道,希斯曼代理模式涉嫌传销。

据报道,希斯曼代理提供的资料显示,代理层级共分为女王、女神、市代、省代四级,每个级别拿货门槛不同,级别越高拿货价格越低。

除了零售利润,希斯曼还设立了团队裂变也能为代理带来收益的模式。按照代理的说法,同级别招人还可享“团队返利”,“市代B招市代C返利8000元,省代B招省代C返利18000元。”

设置多级代理制度,让代理商组成上下级关系,代理商通过认购产品缴纳入门费,以此获得代理资格和“拉人头”的奖励,希斯曼的经营模式符合《禁止传销条例》中传销行为的行为特征,涉嫌传销。

有业内人士向美商社感慨,“连供应商8万元的货款都要拖欠2年,可见已经离凉凉不远了。”

(原标题:拖欠8万元货款近两年,知名微商品牌希斯曼遭供应商起诉!)

责任编辑:蓝莓

【特别声明:部分文字及图片来源于网络,仅供学习和交流使用,不具有任何商业用途,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平台赞同其观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版权或来源标注有误,请及时和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迅速处理,谢谢!】

解读新闻热点、呈现敏感事件、更多独家分析,尽在以下微信公号,扫描二维码免费阅读。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享到:
------分隔线----------------------------
发表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诚聘英才 | 服务条款 | 广告服务 | 频道合作 | 本网内容授权书
Copyright © 1998 - 2013 www.Chnds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直销报道网 © 版权所有 京ICP备1303545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