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营销学角度上来讲,由于直销销售渠道主要通过业务员销售的从业特征,这就决定直销行业如果广泛的生产不同生产资料的话,显然不符合实际。所以法律规定增加单独审批环节就显得至关重要。 审视直销:产品与服务是根基 尽管,政策上允许企业可以对超过法律规定五大类的产品进行单独的申报,很多直销企业依旧对这一点的开放力度觉得过于狭窄和不满意。部分企业认为,直销法不应该对产品类别进行限制,只要国家批准的产品都可以生产、销售;也有一些企业建议可将直销产品限于快速消费品、日用易耗品等,十分耐用品、没有明显价值或价值难以确定的产品以及珠宝等产品不得销售。 记者也了解到,国际惯例仅仅是限制受限商品(如枪支和处方药)、易腐商品(如食品和新鲜农产品)、其价值无法立即由普通消费者判定的商品(如宝石和投资产品),以及大宗商品(如金属、农作物)不能采用直销形式。除这些特定产品类别以外,直销产品的审批应与其它零售产品一致。 不得不承认,在中国,无论对于政府还是行业而言,限制产品类别以及与这类限制相关的审批程序都显得极为繁琐。放眼望去,似乎能由市场竞争来决定企业销售什么产品则可实现更高的效率。中国直销产品限制究竟源于何种原因?又是否具有其不可忽视的重要因素?对此,胡远江认为,限制首先来源于国际经验、国内经验、市场经验三方面的考虑。他表示:“第一点,从国际经验上来看,在一些直销比较发达的国家和地区,大体上进入直销渠道的产品,会作为我国的政府监管部门会用来制定法律依据的参考。第二点,从国内经验角度来讲,中国在20多年直销运营过程中,主流直销产品大体会有其归宿。将产品规范或者限制在五大类,符合中国市场一定阶段内的运行规律。此外,从市场经验的角度来分析,中国直销产业在立法之前,十大转型企业在其经营过程中对其产品的基本倾向、归类,基本涵盖在五大类产品的范畴内,这也是政府决策的一个市场依据所在。” 而事实上,也并非所有产品都适合直销。在上世纪90年代后期,确实也出现过一些通过传销珠宝等产品来牟利的非法行为,而更使大家耳熟能详的非法传销案里便有席卷大江南北的唐今公司 “骨灰塔传销案”。此外,直销在中国的发展程度和接受度也并没有达到国外的水平,在某种意义上还处于欠成熟发展的阶段。 我们不免得出结论,直销经营产品被限定在五大类是基于国际经验、国内经验、市场经验、法律豁口、安全战略等五大方面的认真考量与权衡所确定的。也验证了,中国直销产业在20多年的发展、摸索,由最初的试水,到如今的渐走佳境,产品的严格把控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在现阶段,国家对于产品依旧处在严格的限制阶段,企业应该如何谋得自身更加长久的发展呢?对此,胡远江也给予了企业诸多良策:“首先,企业要想做到有广度和深度的市场需要深度调研,走进市场,从市场中回来。详细研究市场的需求,市场空白产品,市场创新产品,能够调控成本的产品,不断降低产品的成本,进行科技创新;第二,企业经济发展的趋势,对社会变化的趋势,对人们消费变化的趋势,要有很精确的研究,企业要有效的为顾客做导向,必须深入研究趋势变化,对未来的科学预测,这样的话,企业就可以在产品领域拥有更多的顾客拔得更多的头筹。同时,企业建设更好的竞争力,企业自然会拔得行业的头筹。”▲ (原标题:触线经营直销产品是否存在灰色地带?) 责任编辑:小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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