挤走药价水分 不过,这里还有一个混乱的概念,就是众多的二级代理商同时也是一级代理商。 比如陈立的公司,除了承接大型一级代理商的业务外,同时也是一些小药厂的一级代理商。因为一些规模较小的药企没有足够的资本自建营销队伍,而大型一级代理商也不愿意代理他们的产品,所以这些小药企只好把小型的医药商业公司作为他们的一级代理商。 在医药行业,这类一二级医药商业公司有个笼统的称谓——“中间商”。这其中包括配送商和代理商。也就是说配送商负责把药品从库房送到医院去,只和医院的药剂科打交道。而代理商要做方方面面的工作,医院是否采购药品,医生用不用药品、用多少,这些都是代理商工作范围内的事情。 这其中,也分为一级代理商和二级代理商,一级配送商和二级配送商。而在医疗市场环节中,往往一级商家几乎容纳了药品的代理和配送,因为为了保证药品的安全,GSP要求库房的仓储常温为25度左右,并必须设有冷库和冷链配送,而二级代理商和小型一级代理商因为投入库房成本和实行GSP监管的要求较高,因此大多不设库房,有了药品销售订单后就通知厂家或是一级代理商发货。 据陈立介绍,大部分小医药公司,通常租个民用房就将药品放在里面,根本不在乎药品的仓储适应温度。正是这种不规范的环境,导致了劣质药品横行。 而在药品流通环节中,大量二三级代理商的存在则抬高了药品的终端价格。比如以某款普通药品价格为例,药厂保留15%左右的利润后设定出厂价,在流通环节中,省级型的一级医药商业公司为了走量,通常在保证15%左右的利润后再分销给二级医药商。二级医药商由于销售成本较高,因此利润空间一般在50%—60%左右。以陈立90人左右的小型医药公司计算,年纯利润大约会保持在70万到80万之间。“但从2013年开始,随着招标环节的压价,陈立公司的利润逐渐降低,到2014年纯利润只有30万左右了。”陈立和合伙人分成后一算,一年8个月的时间漂泊在外,赚的却越来越少。 而当二级经销商们大概40%左右的利润空间被挤出后,药品的价格就会自然下压40个点。届时,医院以药养医改革就将会取得极大的突破,最终使老百姓看病买药的费用大大降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