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区域销售,嘉康利背信于法规 创办于1956年的嘉康利公司自称是全美排名第一天然营养品公司,也是一家历史悠久的美国直销公司。2005年,嘉康利公司进军中国直销市场,在北京投资设厂。2007年3月23日,嘉康利获得商务部颁发的《直销经营许可证》,获准在北京、广州两地直销15种化妆品和保健品。但调查发现,嘉康利网络卖家遍布上海、大连、烟台、青岛、武汉、大庆、绍兴、宁波、哈尔滨、长沙、马鞍山、深圳、连云港重庆、嘉兴、温州等多个地区。多数卖家均自称是嘉康利的经销商,有个别嘉康利直销区域外的卖家还声称有实体店可以保证产品为“带防伪码”正品,对消费者表示可以上门取货。 跨区域也是直销法规中明令禁止的。《直销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招募直销员应当与其签订推销合同,并保证直销员只在其一个分支机构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已设立服务网点的地区开展直销活动。 根据2005年11月国务院颁布的《直销管理条例》和《禁止传销条例》的规定,直销企业的销售模式为单层次,即销售人员对消费者进行面对面销售,由直销企业招募直销员,由直销员在固定营业场所之外直接向最终消费者推销产品的经销方式。而传销则是多层次的,凡是团队计薪、发展层级关系的行为都属于传销行为。 事实上,在除去涉嫌造假、违规后,还有涉传。而嘉康利涉传已是一个公开的事实,允许境外人员在大陆做直销、跨区域运作、团队计酬、变相收取加盟费等,都严重违反了《直销管理条例》。据业内人士透漏,嘉康利这样运作已不是一天两天的问题,只要没有人举报,就是安全的,这是一个行业潜规则。 潜规则难道就可保你一世平安,难道就可去触碰法律?当然,我国政府不会让此行为继续下去!▲ 责任编辑:小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