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报网12月9日讯】(化妆品财经在线)现行《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于1989年发布,1990年实施以来已服役25年。今年7月20日,新版《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以下简称送审稿)出台,并限期一个月给行业内人士提意见,消息一经发布便引起业界大讨论。 新版行业“根本法”尚处妊娠期,引发业界大讨论 将电商平台商家纳入管理范围、牙膏等口腔护理用品纳入化妆品范畴、禁止虚假宣传化妆品功效,除了这几大亮点之外,对于生产和流通环节细节的趋严管理是业内人士质疑的主要对象。 送审稿出台半个月后,广东省日化商会紧急组织研讨会,根据现场100多位行业人士讨论结果,送审稿的过半内容都需要修改。焦点集中于:食药监局权责不对等、监管部门工作效率低,以及与其他法规存在冲突等。目前,以上意见已提交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现行《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行的25年中,我国化妆品市场发生巨大变化,如何在保证市场活跃的同时最大限度地消除劣币驱逐良币的鱼龙混杂局面,需要监管部门的细致调整和来自行业内的各种声音,显然,新版条例的出台和实施尚需时日。 《化妆品卫生规范》修订更名,三大“苛刻”变化被认可 除了业界“根本法”需要大改,与其配套的针对生产环节的新版《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征求意见函也于今年8月在国家食药监局官网上公布。都是趋于严格,但与新版《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受到的诸多争议相比,业界人士对新版《规范》的认同度更高。 部分条款趋严——更低的化妆品杂质含量标准、更高的儿童化妆品要求,以及增加的100种禁用物质;可用防腐剂减少5种;化妆品原料检测方法更新,新版《规范》的三大变化明确表明了将来政府对化妆品产品安全性的严格要求和低容忍度,这与整个化妆品市场的诉求一致。江南大学化妆品系教授曹光群认为,《技术规范》(送审稿)的出台主要参照欧盟标准,本着与时俱进的原则,总体来说更加严格,意味着日后我国化妆品产品将更加安全。 但是,对于新版《规范》的争议也并不是完全没有。可用防腐剂种类的减少可能会给某些打着无添加旗号的不良商家留下法律漏洞。其次,化妆品原料检测方法更新,相关检测机构的实力能否跟上也是一个问题。 《已使用化妆品原料名称名录》首次调整未得要领 6月16日,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了《关于征求调整更新已使用化妆品原料名称目录意见的函》的公告,147种原料被调整,其中117种原料名称被修正,21种原料因重复被删除,另外增补了9种新原料,增补原因为:这9种原料“已经通过化妆品备案”或“已经取得特殊用途化妆品批件”。 《名录》备注中特别指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未组织对本目录所列原料的安全性进行评价,化妆品生产企业在选用本目录所列原料时,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规、标准、规范的相关要求,并对原料进行安全性风险评估,承担产品质量安全责任”。这意味着,化妆品生产企业如果主动申报已经在使用的原料,将要承担不可知的后果。对于管理者来说,这显然不是聪明的做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