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反传销协会供图。 【直报网北京8月17日讯】(国是直通车)7月14日,天津市静海区一水沟中,23岁的东北大学毕业生李文星的遗体被发现。媒体从天津市静海区公安分局了解到,根据李文星随身携带的传销笔记等物证,分析认为其极有可能误入传销组织,目前已经立案调查。 毕业生找工作,陷入传销组织,李文星并非个案。传销俨然成为危害群众利益,破坏和谐稳定的社会“毒瘤”。并且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其形式变幻多端,手法多样,危害程度也愈加严重。 中国反传销协会会长李旭告诉国是直通车,目前传销案件中有60%——70%是通过网络进行的,俗称“网络传销”。下图是2015年中国反传销协会公布的传销组织分布地图,李旭认为虽然已经过去两年,但这份地图仍不过时。 据《人民公安报》报道,仅2016年上半年,各地公安机关共立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犯罪案件1476起,破案933起,涉案金额41.5亿元。 传销组织通过允诺高额的利益回报,引诱民众加入,推销产品或吸收资金,进而控制参与人员的身心,有专家甚至将之形容为“经济邪教”。 近年来,无论是由公安部集中组织,还是各地公安机关自行行动,对传销的打击愈加频繁。但类似“1040工程”、“明明商”、“中绿”、“亮碧思”等传销组织依然翻新频现,难以根除。 中新社记者 陈骥旻 摄 为何屡禁不止? 传销组织为何能野蛮生长,屡禁不止?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副院长董邦俊教授认为,这与相关部门对市场经营的管理不够严密有关。他举例,当前网络经营信息发布与网上经营活动常常处于无人监管状态,如李文星遭遇的BOSS直聘,这很容易被传销组织钻漏洞。 与此同时,监管同样不到位的还包括互联网金融“创新”产品。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院长助理袁彬教授向国是直通车记者介绍,很多传销组织会披着金融“创新”的外衣,从事传销活动,比较常见的形式有“虚拟货币”和“金融互助”。 这些金融“创新”产品最大的特点是,类似于传销,通过不断发展下线,用新加入者的资金支付先加入者的利息,而一旦新资金进场乏力,资金链断裂,就会导致崩盘,使很多投资人血本无归。 遗憾的是,作为新生事物,这些互联网“创新”产品还缺乏与之相配套的风险监管机制,而相关部门也尚未将其纳入监管之中。“这给了传销组织以可乘之机。” 袁彬说。 除了监管不到位,董邦俊认为,各部门在打击传销上没有形成有效的合作机制,是传销活动屡禁不止的另一重要原因。 当前,我国在打击传销层面,尚未形成联动机制,如就业信息的发布与规范、电信网络信息的管理、公安机关对传销案件的侦办、金融管理部门对金融活动的监管等。“这令传销活动犯罪处于管不了或无人管的状态。” 董邦俊说。 传销屡禁不止,真的只是“监管不到位”和“合作机制未形成”的问题吗? 袁彬认为,导致传销野蛮生长的更深层次原因是,社会经济的发展与人口流动的日益频繁。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完善和发展,地区间、城乡间的人口流动日益频繁,流动人口激增为社会创造财富的同时也带来了诸多不稳定因素,传销活动即是其中一种。 “进入新环境,人们对传销活动并不了解,在面对超乎寻常的利益诱惑时,很容易便深陷其中。”袁彬分析,这类人往往存在贪便宜和侥幸心理,即便明知违法,也认为自己可以逃避法律的制裁。 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是,我国刑法中虽然规定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犯罪,但在定罪量刑还存在困难。例如,犯罪分子在人数方面采取化整为零的方法,人数难以达到30人以上标准,在定罪级别方面就难以认定。 整体而言,传销活动屡禁不止与社会监管缺位、合作机制未形成、社会发展畸变、法律法规不完善以及人的侥幸心理密切关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