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记者 陈骥旻 摄 如何清除“毒瘤”? 打击传销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动员、各部门联合,多举措持续打击。 董邦俊认为,司法机关应该从加强网络信息管理、协调多部门联动、完善相关立法、提高民众文化素质等方面着手打击传销活动。 在加强网络信息管理方面,应严格执行《刑法修正案(九)》中关于利用网络实施犯罪的规定。坚持网络实名制,强化网络服务者在审核、认证方面的职责。相关部门要对组织传销活动的人员进行定期通报,包括其单位名单、涉及的事项和网站等。 在协调联动方面,不仅需要各部门联合,还需要各地区联合。因为,很多传销活动,并不限于一地,而是跨省或者全国范围存在。袁彬认为,针对某些传销组织,最好由公安部成立专项部门统一指挥,协调各地集中打击,才能彻底清除社会“毒瘤”。 在完善相关立法方面,首先应对刑法关于组织传销活动犯罪的罪状进行修订,使条文表述能够更好地涵盖各类犯罪行为;其次,要提高组织领导传销犯罪的法定刑,增加犯罪的成本;再次,积极完善司法解释,降低定罪标准,合理设置人数标准和级别标准。 在提高民众文化素质方面,应加强宣传,让群众自觉警惕、抵制传销犯罪。袁彬认为,传销组织参与人员并非均是文化素质低的人,还有很多是具备较高文化素质的大学生。因此,在打击传销活动方面,不仅要严厉惩处组织领导者,还要对参与人员做出相应的处罚。 可以说,打击传销活动是一项复杂而艰难的工程,需要多方面、多举措形成合力,共同打击。只有这样,不断上演的悲剧才能终结,李文星们的权益才能得到真正保障。 (原标题:中国传销地图:“经济邪教”的野蛮生长) 责任编辑:小宇 解读新闻热点、呈现敏感事件、更多独家分析,尽在以下微信公号,扫描二维码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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