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食品监管 保健食品行业的健康发展,离不开强力的市场监管。 保健食品的监管机构,为2018年4月挂牌成立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由于产品属性为食品,保健食品的监管法律依据为2015年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如今,我国已形成了一套包括原料管理、功能管理、注册管理、生产经营许可管理、GMP管理、标识管理、广告管理等在内的监管制度体系。 原料管理方面,可用于保健食品的原料,必须是由国家批准的,而保健食品的原料目录由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国家中医药管理部门等共同制定和调整。 功能管理方面,2003年调整公布的保健食品保健功能范围依然延用至今。目前保健食品可以声称的保健功能,只有上文提到的27种。 注册管理方面,2016年7月《保健品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实施以来,我国保健食品监管制度实行注册备案双轨管理。对使用的原料是保健食品原料目录以外的保健食品和全部首次进口的保健食品,实行注册管理;对使用的原料是保健食品原料目录的保健食品和首次进口的属于补充维生素、矿物质等营养物质的保健食品,实行备案管理。 生产经营许可管理方面,企业在通过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审批之后,才可生产经营保健食品,而且保健食品生产经营已被纳入整个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的管理范畴。 GMP(《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审查方面, 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的从业人员以及生产设施、管理等,需要符合GMP的要求。而且,GMP审查被作为保健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卫生许可的前置条件。 标识管理方面,法规对保健食品的产品名称、标志、批准文号、包装标签说明书、生产企业信息、执行标准、特殊标识内容等,有着严格的规定。其中,保健食品标志为天蓝色图案(俗称“蓝帽子”),下有保健食品字样。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不得宣称对疾病有治疗或预防作用。 广告审查方面,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和《广告法》进一步明确了保健食品广告在发布前必须经过审查批准,对严格保健食品广告审批提出了明确要求。 可以说,自2015年新《食品安全法》出台以来,国家对保健食品的监管越来越严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