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报网8月28日讯】(衢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目前,不少生产企业、经销商通过以健康讲座、免费体检等名义聚集中老年人,非法宣传保健食品的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甚至非法销售假冒伪劣产品,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针对种种营销乱象,为规范保健食品会议营销行为,目前,衢州市市场监管局出台《衢州市保健食品会议营销行为日常监督管理规范》,全面整治规范保健食品会销行为。着重从五个方面进行规范。 一是强化会销经营主体监管。对以会销方式销售保健食品的生产经营者,实施会销事前报告制度。取得保健食品生产、经营合法资质的,在注册地址举办会销,可以进行现场销售保健食品;在注册地址外举办会销,只能推介产品,不得现货销售保健食品;未取得保健食品生产、经营合法资质的,不得在衢州市辖区内举办保健食品会销。同时,对会销事前报告频次、报告时间、报告材料、报告受理等都作了明细的规定。 二是强化会销经营产品监管。通过会销形式宣传的保健食品,必须取得合法、有效的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和生产许可证,产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必须符合相关规定。重点对假冒保健食品文号、未取得保健食品生产许可、质量不合格或来源不明等不得会销的7种情形进行了明确。 三是落实会销场所管理责任。明确会销场所出租方查验会销举办方合法证照、《保健食品会议营销报告回执》、《保健食品会议营销承诺书》等文件资料并在会销场所醒目位置公示的责任,对会销活动全程监控录像保存2个月以上及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报告等责任,对未履行应尽义务,导致消费者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追究。 四是加强会销产品广告监管。通过会销形式宣传保健食品时,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通过传单、海报等发布广告时,应取得合法、有效的保健食品广告批准文号。明确规定了擅自改变批准的广告内容、虚假宣传、明示或暗示疾病预防或治疗功能等不得出现5种广告情形。 五是建立会销社会共治机制。要求各地建立发现机制、干预机制、引导机制等保健食品会销长效监管机制,把明查与暗访相结合,部门监管与社会监督相结合,营造社会共治、公众参与的良好监管格局。▲ (原标题:衢州:出台办法规范保健食品会销行为) 责任编辑:婉婉 解读新闻热点、呈现敏感事件、更多独家分析,尽在直销报道网微信,扫描二维码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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