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报网12月27日讯】(京华时报)昨天,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13版)》(以下简称“新细则”)。与此前规定相比,新细则要求更高、措施更细、标准更严。发布会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滕佳材指出,新细则的出台,旨在为构建最严格的覆盖全过程的食品安全监管制度,推动提升乳粉质量、维护乳粉安全。 为贯彻落实新细则,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部署开展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有效期届满换证审查和再审核工作,要求各地在2014年5月31日前全部完成。对暂不能达到新细则要求、不能按时提出审查申请的企业,以及未通过换证审查和再审核取得生产许可的企业,经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批准,可给予2年的停产整改时间,保留原生产许可证编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