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天无理由退货”标准存差异 杨红灿之所以明确强调,“商品完好”是指商品本身完好,为查验商品而拆开外包装的情况绝不能作为拒绝退货的理由。是由于在今年3月15日之后,虽然有7天无理由退货,但部分电商对于退货的要求是:商品必须是在完好的状态下才能退货,包装、附件、发票等都属于商品的一部分,一旦拆封即视为商品不再完好,这种情况不适用7天内无理由退货的规定。 记者了解到,消费者对退货时“完好”的理解往往倾向于较低标准,普遍认为只要商品本身没问题就应该符合退货的条件;而经营者坚持的标准相对较高,主要考虑商品价值是否贬损、是否影响再次销售等因素。另外,不同商品的性能差别也会进一步扩大双方对“完好”的理解差异。杨红灿的发言,无疑给消费者打了一针“强心剂”。 而“7天内无理由退货”对于电商来说,也十分头疼。在新消法实施后,由于出现了退货量激增的情况,导致电商经营成本上升。苏宁售后相关工作人员透露,手机的退货量相比3月15日之前增长了500%,电器等退货量也有不同程度的增长。 “由于退货量的激增将会大大增加企业成本,很难规避"退货商品"被二次销售。”易迅网售后经理考滨说,“修改后的《消法》也没有对此给出明确规定,很可能一些网站电商会偷偷将拆封的电子产品等再次销售,消费者只能在查询了通讯记录后,才意识到自己购买的是二手产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