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政府定价和指导价格,实行中央和省两级管理体制——在上述定价范围内,属于国家基本药物及国家医保目录中的处方药,垄断生产经营的药品,由国家发改委定价,约1900种;属于国家医保目录中的非处方药,及地方医保增补的药品,由各省(区、市)价格主管部门定价,约800种。 与此同时,对于药企最为关心的医保目录内品种的价格调整,发改委方面在上述全国物价局长工作会议上也明确称:“拟改由医保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医保支付标准,实际购销价格由市场竞争形成。具体工作方案2014年11月报国务院审批,2015年1月起实施。” 由于数量庞杂,且牵涉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差异导致的医保支付能力悬殊的问题,同一种医保药品的价格在不同地区的定价和随后的招标并不简单;而另一方面,由于属于国家付费、用量巨大且定价空间充足,对企业来说,进入医保是保证销量和打通市场的黄金选择,也历来是争夺最为激烈的领域。 “客观地说,这些年发改委对药价的思路基本是对的,但是因为价格问题从来不是单纯的价格问题,牵涉到招标采购的卫计委,医保结算的人社部,解决起来并不容易。”前述接触过征求意见稿的业内权威人士表示,“早在这次之前,他们(发改委)内部就已经多次讨论过价格放开的可能性。” 《第一财经日报》还在昨日拿到的征求意见稿中注意到,发改委方面在解释这一高度敏感的医保目录药品价格放开时强调:“我国医药生产、流通环节竞争充分,药品品种多、质量和成本差异大。在‘以药补医’体制没有根本转变的情况下,现行制定最高零售价的办法既不科学合理也不可能消除‘药价虚高’的问题。在全民医保体系已经建立,且招标采购制度逐步完善的情况下,医保目录内的药品已具备放开价格的条件。” 药价处“存废”成疑 “除了药价的问题,全国物价局长工作会议上还有一个提议——取消价格司医药价格处,而且这个建议不是下面的局长们提出来的,是(发改)委里自己的领导提出来的。”昨日,有接近发改委方面的知情人士对《第一财经日报》透露。 截至今年10月,包括原司长曹长庆、副巡视员郭剑英、刚刚接任曹长庆任司长的刘振秋,以及两名副司长周望军和李才华等5名发改委价格司官员被先后带走调查。在这波震荡中,5名当事人都曾直接或间接管理过医药价格。 “权力本来就过于集中,加上这两年新医改后,基本药物目录等一系列政策又赋予了更广泛的定价权,包括药品的定价,能不能进医保,能不能进基本药物,哪些品种降价,哪些品种可以适当给予政策浮动的价格空间,要做的事情太多,权力也太大了。”前述接近发改委方面的知情人士认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