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火”、“养胃”、“补脑”忽悠你没商量 【直报网1月12日讯】(新京报)2014年12月22日,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二审稿提请全国人大委员会审议,二审稿规定,可用于保健食品生产但不得用于其他食品生产的物质目录以及用量,和允许保健食品声称的保健功能的目录,由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国家中医药管理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但实际生活中,坊间被热传的各种食品“功能”早已悄无声息地“深入人心”:去火、清肺、养胃、补脑、壮阳……在超市里,随处可见各种功能宣称的食品。但仔细查验后便可发现,这些夸大营养和功效的食品,并不是保健食品。 普通食品不能宣称“功效” 中国疾控中心营养所研究员张坚认为,食品就是提供基本的营养物质,不能说有什么功效。人体所需的营养素有碳水化合物、脂肪、蛋白质、矿物质、维生素,共五大类。其中碳水化合物,脂肪和蛋白质因为需要量多,在膳食中所占的比重大,称之为宏量营养素。各类包装食品,在营养成分表里,这几样也是必须注明的。 南开大学法学院教授宋华琳介绍,消费者可以通过包装上的标志辨别食品和保健食品,根据《保健食品管理办法》和《保健食品标识规定》,保健食品标签上应当标有保健食品专用标志“蓝帽子”。 据中国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商会的数据,2015年我国营养与保健食品产值预计将达到1万亿,并形成10家以上产品销售收入在100亿元以上的企业,百强企业生产集中度超过50%。这么巨大的市场,让无数食品企业为之眼热,并纷纷“打擦边球”参与。 宋华琳说,《食品安全法》以及《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一审稿中均规定,食品广告的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但大量“打擦边球”的功能性食品的出现,不仅容易误导消费者,也造成食品安全监管的灰色地带。因此,有必要进一步明确食品与保健食品的区分标准,进而具体规定食品广告要求。 功能宣称多借助中医药文化概念 中国农业大学食品学院营养与食品安全系主任何计国介绍,这些产品功能宣称其实是借助传统中医药文化中的概念,也只有中国人听得明白。至于某些产品所宣称的一些功能,在学术界及专家中也有很大的争议。对于长期存在的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一些食品功能宣称,现在确实没有明确的管理办法,未来有可能采取区别于现有保健食品管理的方法进行监管。 根据之前的定义,保健食品是指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者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为目的的食品。即适宜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并且对人体不产生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的食品。对于一些未获得保健食品审批的食品能否宣称一些功能,也要等待食品安全法的修订。何计国说,“比如说我们经常接触的普通食品,如大枣、红豆等,能否有一定的功能宣称等,因为事实上,可以说每种食品都有一定的功效,只是功效大小、针对人群等有所不同而已。” 申报新功能成本高,企业更愿打“擦边球” 目前国家确认的保健食品功能宣称为27种,但市场上的相关或类似产品多种多样,中国保健协会副理事长徐华锋表示,目前的功能宣称的确已经很难涵盖市场上所有的产品,另外,“受传统‘药食同源’观念的影响,很多食品也具备某些方面的功效,但人们在购买时,某些食品是否‘对症’,还是应该以国家相关审批为准,因为这是对功效明确性的最好证明。我们不排除某些普通食品可能具有某种功能,但区别在于功能并未得到相关部门审验。另一方面,其实保健食品的功能宣称一直是开放的,现在企业也可以提出申请新的保健食品功能,提交相应的材料证明其有效性的依据和方法等,通过审评委员会评审即可。” 在目前实行的管理模式下,一款产品要获得保健食品审批(即小蓝帽),首先要进行试验,包括毒理学试验、功能学试验、功效成分或标志性成分检测、卫生学试验、稳定性试验等诸多内容。 “从时间上来说,这些试验可能持续数月或半年甚至更长时间,尤其是一些涉及人体试验的项目,然后进行申请,符合情况后由省级部门向国家相关部门递交申请,相关部门与保健食品审评中心组织专家对产品的配方、配伍科学性及其他生产标准等进行审核,通过审核后才能获得保健食品审批,宣称相应的保健功能。” 徐华锋认为,一项新功能的宣称总是要费时费力的,如果一项新的功能被申报并通过评审,而国家没有相应的保护措施,一些企业并不愿花费额外的时间和成本。真正申报一项新功能的成本未必有多高,但直接审批现有功能相对简单,这也是有些厂家在宣传时宁愿打擦边球也不愿申报的原因之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