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媒体广告将纳入日常监管范围 其实,不仅仅是明星电视代言、广告代言应被规范,在新媒体极其活跃的今天,明星转发一条微博都能掀起“病毒式”营销。 张国华表示,在加强传统媒体广告日常监测的同时,工商总局正在加紧建设互联网广告监测中心,计划今年年底初步建成,明年投入使用。届时,将实现对互联网广告的全方位监测,互联网媒体也和传统媒体一样纳入广告日常监管范围。依法将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的违法行为记入信用档案并予以公示,让违法者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据了解,工商总局已经在组织起草、修订《互联网广告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争取在2015年底前公之于众。 互联网中社交平台成为名人的重要推广窗口。在新浪微博11月20日发布的第三季度财报中,有关用户规模的总结数据十分亮眼:2015年9月,微博日均活跃用户(DAU)为1亿,同比猛增30%,达到一个新的里程碑,而月活用户也增长33%,达到了2.22亿。 这不禁让记者联想到,一直活跃于荧屏和社交媒体的聚美优品CEO陈欧。翻阅陈欧的个人微博时,记者发现,一条关于聚美APP转发抽奖的微博,转发量已达到15万,而一条简短的“早”微博点赞数也高达7万,这个垂直美妆电商掌门人自身的明星传播效应已然明显。 新《广告法》虽被评论过于严苛,但其起到的成效却十分显著。 新《广告法》实施一个月 违法数量下降80% 根据国家工商总局监测数据显示,从4月底新《广告法》颁布,到9月1日正式实施,4个月时间,违法广告数量下降近70%,违法广告时长下降近87%。 在新《广告法》正式实施后的第一个月,情况便进一步好转,与新法颁布前比,违法广告数量下降80%以上,违法广告时长下降90%以上。10月份,违法广告数量和时长又有超过50%的下降。新法正式实施以来,违法广告几项主要数据指标已经连续2个月实现50%左右的下降。 张国华介绍,新《广告法》正式实施以来,9至10月份,全国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共查处违法广告案件2421件,罚没款(含拟罚没款)1729.36万元。但他同时也强调,虽然广告市场秩序正日趋规范,如传统的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美容服务等“五大类”虚假违法广告整体上得到有效遏制,但从目前监管实践看,收藏类、招商投资类、酒类、电视购物类等虚假违法广告有所升温。▲ (原标题:明星代言兼高层不免责 网媒广告年内纳入全面监管) 责任编辑:小申 解读新闻热点、呈现敏感事件、更多独家分析,尽在“直事儿”微信,扫描二维码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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