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治率先升级:举报最高可奖励10万 在国务院专项整治的文件出台之前,很多地方政府已经率先启动。 4月6日上海市公安局发布信息,对“中晋系”相关联的公司进行查处。“中晋系”方面数据显示,截至今年2月,中晋合伙人投资总额突破340亿元,总人次超13万,60岁以上投资人就超过2万。 受此影响,地方政府部门纷纷收紧监管口径,上海市出台了全国范围内针对打击非法集资的首个地方政府文件,上海各区县工商管理部门已暂停了金融信息服务类、财富管理类等类型企业注册登记。 而江苏省互联网金融协会则出台了《关于对网络借贷平台高管人员的管理指引办法(暂行)》,对平台管理人员画出监管红线。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协会网贷平台会员单位的高管人员必须实行信息报备和监督管理,从而降低任职风险,在一定程度上规范企业经营行为。除了对平台高管进行监管,还将制定会员单位“红黑名单”,对黑名单会员单位进行存档备案,并将黑名单企业作为日常监督检查的重点,加大披露和曝光力度。 有消息称,今年以来,北京、上海以及深圳等地先后暂停有关互联网金融公司、金融投资类企业的注册。3月底,北京市更是出台了群众举报涉嫌非法集资线索最高可获得10万元奖励的政策。4月12日,深圳互联网金融协会要求会员企业全面暂停房地产众筹业务。 P2P立规困境:平台闻风而动纷纷启动转型 2015 年全年问题平台达896家,占比为35%,是2014年的3.26倍。按照银监会的统计口径,问题机构的数量要超过这一数目。 2015年12月28日,银监会等多部门起草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正式发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办法》首次明确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是金融信息服务中介机构,其本质是信息中介而非信用中介,不得吸收公众存款、归集资金设立资金池、不得自身为出借人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等十二项禁止性行为。 《办法》提出,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选择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出借人与借款人的资金存管机构。而银行出于自身名誉风险和利益层面的考量,积极性普遍不高,观望态势浓重。 另外,在征求意见阶段,市场普遍反映《办法》漏洞较多。目前市场层面的反馈意见都已汇总到政策制定部门。目前新规的修改工作已经暂缓,相关部门将在这一轮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结束后,结合整治情况,充分吸取市场意见和声音,再做修改。 从市场层面看,眼见P2P网贷监管办法即将落地,很多P2P平台迅速启动转型,或者转为互联网线上理财平台、或者剥离原有P2P业务,市场变化之快,让规则制定和修改工作陷入两难。 比如陆金所提出要打造“一站式理财服务平台”、人人贷明确“个人金融信息服务平台”发展方向,市场创新速度远远超出政策制定部门对市场的掌控,政策制定如何兼顾行业最新变化,已经成为行业规范治理的一项现实难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