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检验认证连带责任制度 创新标准和质量监管,实行随机抽查企业、随机抽检产品、随机选择检测机构,加快建设跨部门、跨行业的消费品质量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引导企业自我声明公开产品和服务标准,并将标准实施情况纳入质量信用记录,加大社会监督。建立检验认证机构对产品质量承担连带责任制度。 推进缺陷产品召回常态化 建立主要消费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强化消费维权保护,推进缺陷产品召回常态化,建立消费品质量安全惩罚性赔偿、销售者先行赔付、责任保险等制度。破除地方保护,打击进出口、网购中的侵权假冒和包庇、纵容违法违规经营等行为。 促“中国制造”全产业链升级 把消费品标准与质量提升和装备制造升级紧密结合,以消费市场向中高端发展引导带动装备制造企业主动提高设备产品的性能、功能和工艺水平,促进“中国制造”全产业链升级。 为更好体现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会议还决定,建立消费品生产经营负面清单管理制度,除强制性标准和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外,取消消费品生产经营其他市场准入限制。推进消费品质量监督结果信息共享,对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合格的同一企业同一规格型号产品,6个月内任何地方、部门和机构不得重复抽查,实现“一个标准、一次检验、结果互认、全国通行”。鼓励更多企业走优质发展之路。▲ (原标题:国务院:建立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鼓励实施首席质量官) 责任编辑:小青 解读新闻热点、呈现敏感事件、更多独家分析,尽在“直事儿”微信,扫描二维码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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