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内人士指出,会销保健品企业大多持有营业执照,由于举办地点不固定,销售期间不对外开放,具有隐蔽性强、流动性大的显著特征,形成取证难、界定难、取缔难,给有关部门的监管工作带来了极大困难。由此,运用法律手段规范会销已是当务之急。事实上,大多数保健品会销企业都在呼吁,抵制以会销名义实施欺骗的违法行为,希望会销走出困扰,成熟发展。 有业内人士提出,可以借鉴管理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经验管理会销。工商部门为申请举办“会销”的企业在营业执照中增加一项:“会议营销”。同时颁布《会议营销管理办法》,主要规定罚则。像管理交通违法行为一样进行计分处罚,会销中的其他易进行欺诈行为的手段,用《会议营销管理办法》予以规定。 事实上,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组建后,市场监管部门可以整合执法资源,制定诸如《会议营销管理办法》的规章。其实,对于会销,公司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广告法、食品安全法等法规都有相应规范条款。在法规出台的同时,应加快保健品行业的诚信体系建设,建立保健品企业诚信档案,实施违法失信保健品企业“黑名单”制度,对违法企业进行警告,对于违法行为严重,上“黑名单”的企业命令禁止开展会销活动。此外,会销保健食品从业人员准入门槛很低,素质良莠不齐,还应大力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训,建立从业人员准入制度。 保健行业的健康成长,需要百日行动,更需要日日规范,这于监管者而言是一项必须用心的工作,深入行业,了解其所困,扶植行业,供应其所需,最终牵手行业,实现共治共赢。这应是监管者顺应时代所向、顺应民生所需的作为。给保健品会销立好规矩,可为行业监管做出范例,为市场净化树立榜样,为社会进步带来福祉。 (原标题:中国食品报:保健业健康成长须日日规范) 责编:小美 解读新闻热点、呈现敏感事件、更多独家分析,尽在以下微信公号,扫描二维码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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