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报网5月12日讯】(中国消防在线)5月7日,长春市消防绿园大队工作人员依法责令长春欧亚超市连锁经营有限公司支农大街停产停业,并处罚款35000元,案由为未进行消防验收备案和消防安全检查。 执法人员在对辖区进行日常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位于双丰大街以西金祥奥邻郡48A\B栋的长春欧亚超市连锁经营有限公司支农大街店未进行消防验收备案和消防安全检查,属于擅自投入使用、营业。依据消防法相关规定,执法人员立即对其立案调查,并对超市的违规行为进行了拍照取证,制作检查记录,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对超市相关人员展开询问调查。 经调查,该超市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五条第二款和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绿园大队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五项和第五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分别裁定处罚30000元和5000元,合并处罚款35000元元,责令其停产停业。▲ (原标题:连锁超市"无证"经营 长春消防高额罚单促整改) 责任编辑:小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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