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法:找不到负责人投诉陷僵局 10月29日,记者来到大连市商务行政执法支队。该支队负责人介绍了情况。9月18日,市商务行政执法支队收到12345转来的陈女士关于大连聚膳元食品有限公司的预付卡投诉。执法人员联系了聚膳元的副总刘经理和主管店面的王经理,得知店铺关闭是由于该公司从去年12月底拖欠店铺员工工资(包括两位经理及其他中层管理者的工资),员工因此罢工、辞职,导致店铺暂时关闭。当时,预计“十一”前后会重新开店,事实上,相关店铺至今仍未开门。上述两位经理说,目前尚未接到相关退卡措施的通知,二人无法联系到法人代表汪义钧。 市商务行政执法支队负责人告诉记者,执法人员拨打法人代表汪义钧的电话,对方一直处于无人接听的状态。随后,执法人员又联系了该店董事长助理董助理,对方答应到支队做一份详细的关店情况说明及后续处理方案,但随后其电话一直无人接听。“由于此宗投诉的行政相对人也就是聚膳元的董事长汪义钧下落不明,该件无法继续深入调查及依法查处。 ”市商务行政执法支队负责人表示,目前只能暂时中止此件。同时,建议陈女士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该公司承担预交的预付款。 办预付卡前应看是否备案 据了解,所谓预付卡,按照发卡人的不同可划分为两类:一类是专营发卡机构发行,可跨地区、跨行业、跨法人使用的多用途预付卡。另一类是单用途预付卡,是由商业企业发行,只在本企业或同一品牌连锁商业企业购买商品、服务的。据了解,聚膳元所发放的预付卡是企业发行的,因此属于单用途预付卡。 2011年5月23日,国务院发布25号文件,要求规范商业预付卡管理。随后,商务部出台了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要求加强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防范资金风险。按照该管理办法的要求,企业发放单用途预付卡应办理备案,同时应有一定比例的资金存管,以进行相应约束。除部分企业在总部备案外,目前大连有26家预付卡备案企业。而市商务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在调查中发现,聚膳元发放预付卡并未按规定备案,也无资金存管。按规定,未对预付卡的发放进行备案,逾期仍不改正的,最高将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 执法人员提醒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的发卡企业,应尽快到市服务业委办理发卡备案登记。同时提醒消费者,在购买预付卡前,一定要先看看企业是否对预付卡进行了备案。▲ (原标题:大连连锁面包店聚膳元7家店全关门 董事长失联) 责编:米朵 解读新闻热点、呈现敏感事件、更多独家分析,尽在直销报道网微信,扫描二维码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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