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破多法人困境 如何改变这种行业状况?除了常规经营方面的改革外,税费领域的改革也被视为其中的解决路径。 “减税可激发民营经济的活力,带动减税商品的销售,而降低社保费用、减少行政收费可以降低流通成本。不仅提高连锁零售企业收益,也会提升整个社会的资源配置效率。”王填表示,从执行层面来看,可采取的措施之一就打破连锁企业同一投资主体下多法人的困境。 王填指出,2012年《国务院关于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加快流通产业发展的意见》发布,但时至今日,各地政府为保留税源,增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出台各种硬性政策要求,通过各种手段迫使连锁企业以法人公司形式开店。跨地区经营的连锁企业依然要为分税制及地方利益造成的割裂市场买单。而多法人公司的存在,导致同一投资主体下的门店盈亏不能相抵,最终结果就是连锁企业普遍过度缴税。 从连锁零售行业抽样的实际税负率来看, 2015年1-9月份,最低的所得税税负率为27%,最高的为44.1%。更有集团已经严重亏损,可是还在缴纳大量所得税。这已影响行业内企业的门店投资速度。目前,全国连锁百强企业销售额和开店数量已经连续多年下滑,行业平均利润率水平维持在1%-2.5%。 针对这种情况,王填建议,应在现有税制下,明确在同一投资主体下的连锁经营企业跨区域发展的直营门店,可以省为单位设立一家法人子公司,汇总缴纳所辖区域内的非法人分支机构的所得税。此外,制定打破地区封锁具可操作性的规范性文件,删除以“属地管理”、“属地纳税”等为理由限制连锁经营发展的法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