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市场监管总局再度出手,要求地方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举一反三,针对企业名称中含有“生物”“医药”“科技”“保健”“高新技术”等字样的,获得饮料、糖果制品、代用茶、其他食品等生产许可的,产品易误导消费者与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保健食品等混淆的普通食品生产企业,加强监督管理。 6月20日, 市场监管总局等八部委联合印发《2019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网剑行动)方案的通知》并决定于6-11月联合开展网剑行动。通知强调,本次行动以食品(含保健食品)、药品……等社会反映集中、关系健康安全的消费品为重点,加强监管执法和刑事司法……。通知还强调, 要深入开展互联网广告整治工作,……针对医疗、药品、保健食品、房地产、金融投资理财等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的虚假违法广告,加大案件查处力度,查办一批大案要案。 种种迹象表明“百日行动”正在转向“三六五行动”,也就是说针对“保健”市场乱象的舆论鞭挞与行政监管高压态势短期之内不会解除。“高压”一词,可能是2019年、甚至其后几年我国营养保健食品市场监管的一个重要特征。 保健食品罪过源于功能声称? 从百日行动伊始,监管部门似乎就有一个“神逻辑”,“保健“市场的主要问题是夸大宣传,而根源在于保健食品定位模糊,易与药品混淆。所以我们在很多行动中都能看出,监管部门希望通过让消费者认识到保健食品不具有疾病预防和治疗功能,引导理性消费。 针对“保健”市场乱象治理,特殊食品司长周石平曾表示,下一步工作措施包括规范保健食品功能声称。对不同历史时期批准的保健功能进行梳理、论证,调整部分保健功能声称,取消与现有功能监管定位不符、与现有健康理念和保健需求不契合的保健功能,避免与药品疾病预防和治疗作用混淆。 1月24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为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标签管理,便于保健食品与普通食品和药品的区分,今年将研究借鉴烟草标签管理方式,在保健产品标签显著位置标注“保健食品不具有疾病预防、治疗功能”、“本品不能代替药品”等警示语。而这一言论也进一步在《关于保健食品标签管理相关规定的公告 ( 征求意见稿 ) 》公开征求意见中得到证实。 3月28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 市场监管总局征求调整保健食品保健功能意见的公告》,涉及调整、取消和进一步论证的功能共计45项,其中27项为现有审评审批范围内的产品。几乎全部的保健食品功能都将涉及名称调整甚至取消,没有例外。而一旦功能被取消,相应的该功能保健食品就应当立即停产。所幸,目前只是征求意见,仍有协调空间。 5月22日,市场监管总局通知于2019年5月-12月开展保健食品“五进”活动,宣传紧紧围绕“保健食品不能替代药物”的核心理念,强调保健食品和普通食品、药品的区别。随后各地举办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总局还发布了一个公益广告: 直销受限、会销停滞、药店也不好过 在百日行动后, 商务部暂停了直销牌照审批,何时恢复还没有迹象。同时,商务部组织开展直销行业清理整顿,对现有信息进行复核,数据显示直销备案产品复核前(2018年12月底)数量4304种,复核后减少1917种,减少44.5%。 4月8日,总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直销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要求“加强对直销企业经销商的监管,各地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应对辖区内直销企业的经销商的注册登记信息加强了解,关注其是否有固定经营场所,是否具有合法营业执照……应充分运用各种监管手段,督促辖区内直销企业经销商不得从事直销活动,不得对产品进行夸大虚假宣传,不得以直销企业名义从事商业宣传、推销等活动,不得组织或参与传销。”该规定,恐会导致现有直销的销售灵活性大大降低,与传统零售模式相比竞争优势荡然无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