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大的好处是快捷且美味。”在登高路一家公司上班的郑女士订购过私房菜外卖。她告诉笔者,对于不想出门又想享受美食的朋友来说,这种私房菜外卖挺好。不过她也有顾虑,比如卫生。“万一碰到不卫生的情况,是找送餐的快递呢?还是找线上的卖家?”郑女士说。 就笔者了解,实体餐饮店想开张,必须证照齐全,从业人员要有健康证,环境卫生也需符合要求。可在朋友圈的“私房美食”,不仅不需要门店,销售“私房美食”的人也以兼职居多,一个厨房、一个账号加上几个配送员,就在“私房美食”与消费者之间架起了直达通道。 对于微信上售卖的自制美食,消协工作人员表示,这些微信朋友圈美食,大都没有实体店,更没有正规的生产厂家,所有制作过程都在自己家里完成,食品安全其实并不能完全保证。消费者如果要通过微信购买商品,首先要避免去陌生的微信朋友处购买,以免万一出了问题,查不到卖家的真实信息,导致投诉无门。其次,购买前要对商品进行相关信息的核对,比如价格、产地等,确认清楚再决定是否购买,不要一次性把钱打入对方账户,最好先验货再付款。最后要注意保存交易过程中的所有凭证,比如:卖家真实的联系方式、交易记录等。另外,由于市场属于自由竞争,微信美食店自定价格也无可厚非。 2015年10月1日起实施的新《食品安全法》明确了网络食品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或者备案凭证,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或者备案凭证的,不得从事网络食品经营活动。第三方平台如不能提供经营者具体信息须担责。但据了解,新《食品安全法》强化的是对外卖平台的管理,微信只是一款社交通信应用,并不能被定性为严格意义上的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这意味着暂时还不能对其进行食品上的监管。而针对网络食品交易的多元化态势,现行的法律法规也暂时没有对相关案件的具体处理措施及办法。▲ 责任编辑:小申 解读新闻热点、呈现敏感事件、更多独家分析,尽在“直事儿”微信,扫描二维码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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