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本文将归纳出当前传销活动的主要表现形式和特点,为执法人员有效打击、群众有效识别传销提供参考,有以下五大类传销形式:“拉人头”式传销;骗取“入门费”式传销;“团队计酬”式传销;“电子商务”等网络传销;假借直销名义搞传销。 【直报网9月25日讯】(中国工商报 苗爱臣 孙朝昌)传销被我国法律法规明令禁止,虽然经工商、公安等部门多年严厉打击,但在有些地方仍然屡禁不止,甚至演变出新特点。笔者归纳出当前传销活动的主要表现形式和特点,为执法人员有效打击、群众有效识别传销提供参考。 “拉人头”式传销 在这类传销活动中,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先发展人员,再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人员以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牟取非法利益。 此类传销活动一般没有商品,传销组织者不以买卖商品为目的,而靠“拉人头”发展下线敛财。如在2013年河南省洛阳市工商局查处的黄某组织领导的传销案中,黄某要求会员发展下线,承诺会员在发展下线1人至3人后即可升为组长,在发展下线9人至14人后即可升为主任,在发展下线15人至84人后即可升为科长,并且发展人员越多提成就越多。 骗取“入门费”式传销 在这类传销活动中,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进一步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 传销组织者一般要求参加者先交纳一定的“入门费”,方可取得加入资格,以直接或者间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如在2013年河南省濮阳市公安、工商机关查处的“给利网”传销案中,“给利网”要求参加者在网站注册、交纳500元成为会员,每发展25个会员即可得到100元的返利,引诱参加者不断发展下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