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报网北京8月24日讯】(民生周刊)与以往传销不同,新型传销普遍借助互联网发展下线,传播速度更快、传播面更广,甚至结合境外引进的新模式,危害更深、打击难度更大。 23岁的东北大学毕业生李文星、25岁的内蒙古科技大学毕业生张超陨落惨剧尚没被人遗忘,湖南长沙南方职业学院大二女生林华蓉的死因又被警方证实:“传销组织”犹如一个幽灵,“经济邪教”仍在人们的视野中徘徊,所听所闻几乎都是悲剧。 好消息虽然来得迟,但是总比没有强。不久前,工商总局、教育部、公安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四部门印发的《关于开展以“招聘、介绍工作”为名从事传销活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指出,对打着“创业、就业”的幌子,以“招聘”“介绍工作”为名,诱骗求职人员参加的各类传销组织,坚决铲除。四部门决定开展为期三个月(8月15日—11月15日)的传销活动专项整治行动。 大学生为何成为了新的受害者群体?如何认定为传销?传销为何屡禁不止?如何铲除传销毒瘤? 网络传销 “我国目前法律只对传销的组织、领导者进行定罪处罚。”在接受《民生周刊》记者采访时,北京市律师协会刑法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君永律师事务所李红钊律师说,“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李红钊律师介绍,传销大约出现于改革开放后90年代。其形成和发展的根本原因则在于,参与成员快速获得高额回报的利益欲望,高额回报和以成功就是有钱为诱饵,具有极大诱惑力。 据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发布的《中国网络传销调查报告》显示,近年来,传销借力互联网,已进一步发展成为互联网传销。一些人打着“微商”“电商”“多层分销”“消费投资”“爱心互助”等名义从事传销活动,越来越体现出高智商化的特点。上当受骗者中,不乏高学历的年轻人。 与以往传销不同,新型传销普遍借助互联网发展下线,传播速度更快、传播面更广,甚至结合境外引进的新模式,危害更深、打击难度更大。公安部数据表明,仅2016年全国公安机关立案侦办的传销犯罪案件就高达2826起,同比上升19.1%。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任曹磊认为,尽管新的传销模式多被套上不同的商业模式,隐蔽性变强,但本质是不变的——通过层层分销机制,不依靠商品盈利,而是通过发展下线和向下压货来赚取利润。 曹磊提醒,要想识别网络传销,首先要看有无入门费,是否需要认购商品或交纳费用取得加入资格或发展他人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另外,有无拉人头现象,是否需要发展他人成为自己的下线,并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给付报酬,牟取非法利益。除此之外,还要看计酬方式,是否以直接或间接发展人员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报酬,牟取非法利益。如果符合以上特征,就有可能涉嫌传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