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6 文件名称:《化妆品卫生监管条例》 文件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受关注指数:★★★ 解读: 2013年9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向国内部分化妆品企业下发了《化妆品卫生监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此举意味着未来将加大力度治理特殊用途化妆品行业乱象,逐步取消或停止下发部分化妆品批号。 根据我国《化妆品卫生监管条例》规定,特殊用途化妆品分为9大类,包括育发类、染发类、烫发类、脱毛类、美乳类、健美类、除臭类、祛斑类和防晒类。但一些化妆品企业涉嫌违规宣传,往往把自己的产品说成全能,甚至在广告中宣称会达到医疗效果。 反响: 在《条例》修改正式结束后,对直销行业发展重点的化妆品业的规范会起到很大的促进作用,在一定程度上能避免不法直销企业利用虚假的宣传误导消费者的现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