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新模式,实则传销 一个小小的公司何以架构起返利网,组织起这样大规模的传销?到底是什么样的魔力让“百分百返利网站”套住了那么多的人?承办检察官注意到“百分百返利网站”非常注重包装,第一届、第二届“创富中国·全国经销商修炼峰会”是“百分百返利网站”策划的最成功的系列包装,参会的各级代理商、加盟商和会员共计1200余名。这种所谓的“峰会”其实就是一场“王婆卖瓜”的把戏,目的就是展示谊生公司的实力,让更多的代理商、加盟商和会员相信并加入谊生公司的返利模式,使公司的牟利继续扩大。 “百分百返利网站”通过网站上提供的购物服务和会员数变化等貌似“客观”的数据,让会员相信公司经营模式是团购式谈判,是一种消费活动的全新模式。而绝大多数会员最初接触时都抱着试探心态,如武汉汉阳地区的区域代理余女士,她谨慎地介绍弟媳和姑姑加入“百分百返利网站”,并交代她们“要投资可以,但不要太大数额。”一开始,会员们投入的资金也就几千块,但是在高利润的诱惑下,他们开始追加“投资”。 “没买一样东西,还可以挣钱,这种天上掉馅饼的事谁不眼馋。”许多会员和加盟商进入“百分百返利网站”时并无实际交易,而是通过下空单,直接向谊生公司支付16%的返利保证金,收取每日0.2%的收益。 起初,谊生公司在短时间内还能维持运营,但在吸引更多会员和加盟商加入后,返利越来越大,资金空缺恶性循环,直至无法维持。到最后余女士这个“代理”都没想到公司会突然停止返利。 检察官发现,“亲情牌十利润牌,亲戚、老乡齐上阵”是本案一大特点。从百分百公司到谊生公司,几乎主要员工都是姚建清等人的亲属。 检察官在办案过程中逐步梳理出本案的传销层级,“百分百返利网站”以裙带关系所形成的公司架构为基础,通过地区业务划片扩展,牢牢筑起层级传销网。至2012年5月底,谊生公司(含前期的百分百公司)在福建、江西、江苏、浙江、广东、上海等20多个省、市、自治区发展代理商692人,由代理商向下发展加盟商6623人,加盟商发展会员34668人,共收取传销返利保证金98335笔,非法吸纳传销资金总额5.248亿元。至案发前,公司每天向会员支付传销返利金600多万元。 以“百分百返利网站”为代表的新式传销,已由单纯的产品传销转为“资本运作”,以高额回报为诱饵来骗取钱财,这种方式更加隐蔽也更具欺骗性。 正是通过华丽的包装,“百分百返利网站”掩盖了其传销活动的本质,引得无数会员竞折腰。公司名为购物返利,却无实体经营项目,根本不是公司所称的以商家让利的方式利用第三方促销平台促进消费者消费。 宽严相济,庭审交锋 案件事实查清后,承办检察官开始思量如何对本案的犯罪嫌疑人定罪量刑。因案件涉案人员众多,且“百分百返利网站”实际经营时间近一年,到案的9人参与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的时间不同,造成的后果也不可等量齐观,要把案件办扎实,一定要确定对他们分别定罪量刑的依据。比如犯罪嫌疑人柯爱华(化名)从事谊生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时间仅为一周,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情节较轻,且有自首情节。鼓楼区检察院于2013年4月12日决定对其相对不起诉。全案审查终结后,鼓楼区检察院认定被告人姚建清、冯游旺、高伟平等8人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伙扰乱经济与社会秩序,进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骗取财物,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于2013年4月16日向鼓楼区法院提起公诉。 2013年6月6日和11月14日,鼓楼区法院先后两次开庭审理此案,庭审现场十分激烈。 59岁的冯游旺是福建建瓯人,年近花甲的他原本应该在家中享受生活,但就在担任谊生公司法人代表的时候被“百分百返利网站”套住了。他的辩护人在庭审中提出:“冯游旺没有文化、不了解法律,被设套利诱成为谊生公司挂名的法人代表,其没有实际投资,也没有实施实质性领导行为。”承办检察官逐一出示证据,指出冯游旺在担任法人代表期间,积极参与谊生公司的管理、协调、宣传、培训等工作,对于传销组织的建立、传销活动的实施也起了组织作用。 齐恩东是谊生公司总经理,他辩解称主动上缴51.4万元。承办检察官针锋相对地指出,2012年6月12日,警方在上海抓获齐恩东时,他并未委托任何人或告知公安机关其要上缴51.4万元的赃款,而该笔赃款是在其被抓获时由公安机关查获的,并非齐恩东主动退出,不符合退赃的要求,而应认定为缴获的赃款。 2014年4月22日,福州市鼓楼区法院对本案作出了本文开头的判决。至此,福州市目前查处的最大规模的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告一段落。▲ (原标题:购物返利?原来是传销) 责任编辑:小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