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报网3月27日讯】(新华网)“每天吃一次,当天神清气爽”、“睡前两粒,女人脱胎换骨”……这些不科学表示产品功效的断言和保证,利用患者的名义和形象做功效证明,严重欺骗和误导了消费者。3月25日,国家食药监总局官网公布了5个严重违法广告,其中包括2种保健食品。 据介绍,国家食药监总局在监督检查中发现,药品“三宝胶囊”、“舒筋定痛胶囊”、医疗器械“前列腺磁疗敷袋”及保健食品“巢之安牌知本天韵胶囊”、“蓝美牌清清胶囊”这5个广告宣传超出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内容。 曝光的5个严重违法广告中,有两种为保健食品,分别是:武汉一元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巢之安牌知本天韵胶囊(广告中标示名称:巢之安)”,广告宣称“只要睡前服用两粒,女人就可以像变戏法一样,脱胎换骨,推迟绝经期5-10年”等;咸阳皇家医疗保健品厂的保健食品“蓝美牌清清胶囊(广告中标示名称:清清方)”,广告宣称“早上吃晚上就排便。2-7天排出成型的大便,无腹胀感觉”、“一个月,老便秘全好了,连血脂、血压、血糖都降下来了”等。 新华食品查询后发现,巢之安牌知本天韵胶囊获批国食健字G20100662,备案的保健功能为“抗氧化”;蓝美牌清清胶囊获批国食健字G20040528,其保健功能为“改善胃肠道功能(润肠通便)”。两者备案中的注意事项均明确了“本品不能代替药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保健食品广告不得宣传具有治疗效果。《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第八条规定明确了保健食品广告不得出现17种情形和内容,包括不得含有使用该产品能够获得健康的表述等;第十一条规定则明确要求:保健食品广告必须说明或者表明“本产品不能代替药物”的忠告语。 据统计,过去三年间,“武汉一元堂生物科技”因医药广告严重违法被主管部门通告达15次之多,其中国家食药监总局等国家部级单位通报就达5次,省级食药监局通报达10次,如在2012年一季度,河北省食药监局曾通报其违规刊播广告达8241次,可谓不折不扣的黑榜“钉子户”。 国家食药监总局同时公布的另外3个严重违法广告的具体违法事实如下: 一、伊春金北药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三宝胶囊(广告中标示名称:东方三宝胶囊)”,国药准字Z23020527,其批准的功能主治为“益肾填精,养心安神。用于肾精亏虚、心血不足所致的腰痠腿软、阳痿遗精、头晕眼花、耳鸣耳聋、心悸失眠,食欲不振”。广告中宣称“患者每天吃一次,当天神清气爽,精力充沛”、“一月随心所欲,从此不靠补肾药”、“治疗三十天,再乐三十年”,宣称是目前男性用药中起效最快又最安全的补肾药等。 二、鞍山德善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舒筋定痛胶囊(广告中标示名称:今古活舒筋定痛胶囊)”,国药准字Z20060281,其批准的功能主治为“活血散瘀,消肿止痛。用于跌打损伤,慢性腰腿疼,风湿痹疼”。广告中宣称“能让老腰突,老骨病,老风湿患者不遭罪、少花钱、早去根”、“效果没的说,吃上就见效,今古活,一盒就成”等。 三、哈尔滨市吉大医疗器械厂生产的医疗器械“前列腺磁疗敷袋(广告中标示名称:远播牌前列腺磁疗敷袋)”,黑食药监械(准)字2013第2260077号,其适用范围为“用于缓解急慢性前列腺炎引起的尿失禁、尿急、尿频症状”。广告宣称“6小时排尿顺快,60天完全康复,每天精神头十足,走路有劲,红光满面”等。 国家食药监总局称,为加大对违法发布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的整治力度,规范广告发布秩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将上述违法广告依法移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国家食药监总局同时提醒消费者:患有疾病应在医生指导下治疗,不要相信违法广告的宣传。▲ (原标题:保健品忽悠出药品“疗效” 违法广告被食药总局曝光) 责任编辑:婉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