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医疗机构违法发广告或被吊销许可证 三审稿增加规定,医疗机构违法发布广告情节严重的,除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处罚外,卫生行政部门可以吊销诊疗科目或者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解读:事实上,我国《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已对医疗机构发布广告行为作出过相关规定;此次上升到法律层面加大对违法发布广告的医疗机构处罚力度,也显示出加强对医疗广告管理的决心。 8发布治理违法广告追究主管责任 三审稿明确,新闻出版广电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对有广告违法行为的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音像出版单位,不依法予以处理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解读:治理违法广告需要部门联动形成合力,除了工商部门加强监管外,新闻出版广电等媒体主管部门也需切实履行对媒体活动的监管职责。 种子法修订草案看点 1重拳出击“种子侵权”乱象 针对我国品种研发模仿重复多、同质化严重的现状,草案按照鼓励原始创新、强化保护植物新品种权人合法权益的原则,引入“实质性派生品种”概念。实质性派生品种即由原始品种派生而来的品种。 草案规定,实质性派生品种可以申请并获得植物新品种权,但对其进行生产、繁殖或者销售等行为,应征得原始植物新品种权所有人的同意。 2优质种企品种审定将开绿色通道 品种审定制度是我国品种管理的重要制度,对良种推广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在实践中也存在审定品种多、审定通道窄、审定过程不规范等问题。 记者了解到,草案减少了主要农作物审定品种的种类,审定的主要农作物由28种减少为稻、小麦、玉米、棉花、大豆共5种。同时,草案提出对优质种企的品种审定开设“绿色通道”。 3外国人获取中国种质资源将戴“紧箍咒” 现行种子法的相关规定导致部分境外人士能够借合作研究之名,轻易获取我国优异种质资源。 为防止优异种质资源流失,草案规定,与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开展合作研究利用种质资源的,应当经国务院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4转基因育种需“及时公告” 草案规定,转基因植物品种的选育、试验、审定和推广应当进行安全性评价,采取严格的安全控制措施,国务院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跟踪监管并及时公告有关转基因植物品种审定和推广的信息。 据介绍,与现行种子法相比,“草案增加了加强跟踪监管和及时公告有关信息的内容”。▲ (原标题:人大三审广告法:养生栏目禁发药品保健食品广告) 责任编辑:婉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