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三:江西精彩生活公司传销案 2008年12月以来,江西精彩生活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唐庆南以“太平洋直购官方网”电子商务为幌子,以发展下线获取层级返利为诱饵,通过“拉人头”“收取入门费”等方式发展渠道商,收取保证金,攫取巨额财物。 唐庆南等人设计出以虚拟货币PV为计量单位的会员消费积分返利等制度,以高额利润为诱饵,通过招商会、互联网等多种途径进行宣传。在这一制度引诱下,参加人员纷纷以交纳保证金的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又为获得保证金的返还和更大比例的返利,再继续发展新的人员加入。 截至案发,精彩生活公司共发展渠道商12.15万名、其他会员676.76万名、实际收取保证金37.98亿元。 法院认为,唐庆南等人以开展电子商务为名,要求参加者以购买商品或交纳保证金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一定顺序组成层级,间接以发展人数作为返利依据,骗取巨额保证金,严重扰乱经济社会秩序,均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且情节严重。 案例四:许书军网络传销案 自2012年12月开始,许书军等人在香港租用服务器,以网络为平台发展注册会员,雇佣专业网络系统设计人员为其设计会员注册系统,从事网络传销活动。 参与该传销组织的会员分一星(购物960元),二星(购物4800元),三星(购物9600元),四星(购物19200元)。以老会员拉新会员入会,按介绍新会员的购物金额以开拓奖、见单奖、管理奖的方式给老会员提成。 该组织以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名义发展会员,涉及河北、北京、山东、重庆、浙江、广东、广西、辽宁、贵州、云南等11个省区市,共计7174人,涉案金额达4378.8万元。 2013年3月,石家庄市桥东区工商局接到举报,对位于辖区某处写字楼内涉嫌传销活动进行了暗访和调查。同年5月29日案件告破,许书军等人以涉嫌组织领导传销罪移送至检察院审查起诉。▲ (原标题:那些花样翻新的传销案例) 责任编辑:小申 解读新闻热点、呈现敏感事件、更多独家分析,尽在直销报道网微信,扫描二维码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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