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报网北京5月18日讯】(法治周末)围绕保健食品监管,新意见正在征求意见中。多位接受法治周末记者采访的业内人士建议,在应当加强消费者指导的同时,加大对违规企业的惩罚力度。 “保健食品之外的其他食品,不得宣称产品的功效”“产品名称不得以保健功能命名”“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及广告中应当重点提示"本品不能代替药物"”…… 这些围绕保健食品市场的具体监管要求出自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食药监总局)近日发布的信息。 半个月前,食药监督总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保健食品监管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该征求意见稿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和建议截至5月12日。 在这份征求意见稿中,监管部门从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推进审评审批和备案管理制度改革、提升行业自律和综合治理能力、加强专业化队伍建设,着力提高行政效能四个方面提出了更为细节的具体要求,涉及保健食品生产、销售、消费者指导等各环节。 “实际上,围绕保健食品的监管,国家从政策到细节可谓是监管动作不断。我认为这也跟近两年保健食品的迅速发展有关。”食品行业专家朱丹蓬告诉法治周末记者。 保健食品的市场规模显然不小 中投顾问产业研究中心数据显示,2015年我国保健食品消费市场规模约为2198.53亿元,而今年预计市场产值可能达到4419亿元,未来五年(2017~2021年)年均复合增长率约为25.71%。此外,亦有研究机构预测,未来保健食品市场规模有潜力达万亿级别。 “保健食品介于"食品"和"药品"之间地带,作为药品的补充,保健品的地位自始都未曾被削弱。”朱丹蓬说,“近年来,随着广告效应、人口老龄化、"健康中国"等现象或战略,保健食品市场愈发壮大,也引来无数药企、食品企业甚至其他行业领域争相进入逐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