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报网北京8月2日讯】(腾讯安全规)7月21日公安部通报,公安机关依法对广东深圳市善心汇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天明等人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等犯罪问题进行查处,张天明等多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7月29日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东方时空》栏目播出了《“善心汇”的真相》,张天明面对镜头亲口承认“善心汇就是传销”。 短短一年之内,以“扶贫济困,均富共生”为名采取拉人头的方式,善心汇吸引注册会员超过500多万人,涉案金额高达数百亿元。 是什么让受害者们如此疯狂地相信善心汇?今天给大家详细解析传销在中国发展的三部曲。 传销前传:游走在直销边缘,“法无禁止”的灰色地带 二战结束后期,百废待兴,美国的家庭主妇们主动分担家庭压力,兴起一种边消费边赚钱的新型商业模式——传销,它以顾客使用产品产生的口碑作为动力,让顾客来帮助经销商来宣传产品后分享一部分利润。随后,传销逐渐风靡日本、台湾,而在中国大陆更被冠以“二十世纪商业新模式”被捧上神坛。 1990年,雅芳作为第一家正式以传销申请注册的公司进入中国,而仅仅3年的时间,几乎所有省会城市、沿海大中城市都有传销活动。而部分传销逐渐脱离销售商品这一初衷,从商品分享变成了赤裸裸的骗钱行为,上线成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下线成员数量或者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其模式极富煽动性和欺骗性。粗暴生长后,传销引起的各种纠纷被媒体不断曝光,政府有关部门也开始关注传销行业的发展动态。1998年4月,国务院正式颁布了《关于禁止传销活动的通知》。至此,中国大陆的传销迎来了分水岭,合法的直销和非法的传销从此走上了阳光大道和独木桥,而传销也悄然进入1.0时代。 传销1.0:禁锢自由精神洗脑,有实物的传销 大学生的“发财梦”——欧丽曼帝国 2004年,让2000多名大学生身陷传销泥潭的“欧丽曼”事件轰动一时。当时在重庆渝北县的小房子里,云集了来自河北、湖北、云南多个省的高校学生,这些大学生以大三、大四居多,大多数来自农村贫困家庭,单纯又急于在社会上获得成功。而给他们讲课的“专家教授”用一个发财致富的秘诀激励着他们,让他们陷入毫无意识的集体亢奋中。 发财致富的方法很简单:每个人先交纳3350元的入会费购买“欧丽曼”的产品成为会员,以后每介绍来一个新会员,公司都有奖金作为提成。每个级别的负责人也会按不同比例提取新会员的人头费。当作到总代理以后,就成了百万富翁。而每个人都不是一个人在战斗,他们有一个家支撑他们的成功梦。 一个“家”有7个人组成,1名“家长”、1名“主任”、1名“制理”和5名“家庭成员”组成。“家长”最大,主任打理日常事务。“制理”的工作责任很大,相当于随军牧师,负责用思想手段控制成员。奖励机制实行“五级三奖”制。“五级”指信誉顾客、家长、主任、经理、总代理(超级总代理)。“三奖”是指分配方案。以“经理”为例,第一级是“直接奖”,每发展1名直接下线,提成43%;第二级是“间接奖”,自己的下线再发展1名下线,他提成12%;第三级是“育成奖”,自己下线的下线再发展1名下线,他提成2%。“家长”、“主任”的提成比例比“经理”低很多。 而令人讽刺的是,激发这些大学生发财梦,不能自拔的幕后总代理,居然是河南省一个普通农民秦永军。被捕后,秦交代,他们冒充西安某学院学生,骗取大学生信任,再通过讲课、培训等方式,让这些学生深信传销能赚大钱,随后让那些学生根据大学生的心理需求,设置讲课内容,发展下线。 不难发现1.0时代传销的典型特征是有实物,看得见,摸得着,但价格虚高。比如深圳生产的“爽安康”牌摇摆机,出厂价260元,传到福建4000元,而传到新疆就高达8000元,价格与价值严重背离。商业模式也背离了销售商品的宗旨,靠的是人传人,发展下线所获得的高额报酬,并且在巨大利益的驱使下,大量假冒伪劣、三无产品出现。 1998年-2005年,改革开放刚走过二十年,民众思想已经解放,商品经济深入人心,而经济知识却相对匮乏,容易被新概念、新商品所迷惑,强烈的好奇心也孕育了大批传销组织。总体而言,这一时期的传销手法比较传统,有实物,靠的是“人身禁锢+包装实物”,随着政府打传的深入,传销1.0时代相对短暂,很快就演变为2.0版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