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三品一械”广告审查管理办法中,众所期待的是关于保健食品广告的审查规定。 市场监管总局表示,“三品一械”广告表现形式和宣传效果不得对公众造成误导,不得含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保证等内容,不得使用广告代言人做推荐、证明,不得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等形式变相发布广告。 如今,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开展过半。截至2月15日,全国共立案2826起、案值29.1亿、结案774件、罚没款1.59亿。在保健市场乱象中,虚假宣传、夸大宣传为主要表现形式。因此,针对保健食品广告的审查办法,将进一步规范保健市场乱象问题。 《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的修订,也会进一步规范包括保健食品在内“三品一械”在互联网上的广告活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互联网广告业的健康发展,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 此外,《计划》表示,将高效推进《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的修订,这对于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标识的标注,防止质量欺诈,推进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向纵深发展意义重大。 推进食品许可审批改革 在食品领域的立法计划,除了上面提到的特殊食品广告审查办法,还包括推进食品审批制度改革和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监管两方面。 首先,为了有序推进食品审批制度改革,《计划》提出,要修订《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推进《婴幼儿配方食品备案管理办法》《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办法》《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管理办法》等规章的制修订。 其中,《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是为规范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活动,加强食品生产监督管理,保障食品安全而制定的法规,于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2017年11月7日修订。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局长张茅在2018年12月27日接受采访时曾表示,要有序推进食品许可审批改革;创新食品生产许可管理模式,针对低风险食品类别,探索推行“先证后查”“自主声明”“公开承诺”;深化食品经营许可制度改革,试点推行“告知承诺制”,将许可审批时限压缩三分之一;深化特殊食品注册备案改革,推进审评审批电子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