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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局:保健食品等静态风险等级拟为Ⅳ档

时间:2022-02-22 12:11来源:清大鼎励平台 作者:清大鼎励平台 点击:
2月14日,天津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天津市2022年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计划(公开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计划》。有关单位、团体和个人可在2022年3月16日前反馈意见。在严格特殊食品企

【直报网北京2月22日讯】(清大鼎励平台)2月14日,天津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天津市2022年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计划(公开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计划》。有关单位、团体和个人可在2022年3月16日前反馈意见。在严格特殊食品企业监管方面,《计划》要求深入开展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严厉打击保健食品市场违法生产经营、违法宣传营销、欺诈误导消费等行为。

开展特殊食品生产企业体系检查,其中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体系检查覆盖率达到100%,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体系检查企业比例达到35%。特殊食品生产企业自查报告率达到100%。

在严惩重处违法犯罪方面,《计划》明确深入实施“铁拳”行动。集中查办一批非法添加、食用油掺杂掺假、面向未成年人“无底线营销”等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案件。每月公布一批典型案例,挂牌督办一批跨区域、危害大、影响恶劣的食品安全大案要案,每季度召开一次新闻发布会,充分运用权威媒体、网络平台等渠道,持续加大宣传和曝光力度,立规矩、儆效尤,形成有效震慑。

《计划》要求继续开展“昆仑2022”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食用农产品非法使用“瘦肉精”等违禁物质,不规范使用农药兽药,食品、保健食品非法添加、非法宣传等犯罪活动,强化跨区域协同打击,全环节铲除犯罪利益链条。

天津市2022年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计划

(公开征求意见稿)

2022年全市食品安全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立足严的主基调,持续推进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全面加强食品安全党政同责

1.强化食品安全组织领导。贯彻落实《中共天津市委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措施》,督促各级党委政府把食品安全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强化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和属地管理责任,压紧压实各级各部门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守住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底线。强化工作督查督办,推动各相关部门按季度向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提交本部门对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贯彻落实情况。各区、各有关部门年底前向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报告食品安全工作情况,并作为每年向市委、市政府报告的重要内容。强化基层食品安全组织领导,鼓励乡镇、街道负责同志兼任同级食品安全办公室主任。

2.按照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统一部署,对《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落实情况进行阶段性总结,对“十大攻坚行动”实施效果进行评估。按季度发布天津市食品安全指数对各区工作开展综合评价。组织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调查。编制食品安全白皮书。

3.严格责任追究,依照监管事权清单,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对本计划工作任务落实不力的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启动约谈机制。对在食品安全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二、全力维护大局稳定

4.全力保障党的二十大等重大活动和重要节点食品安全。开展“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聚焦重点食品生产企业、连锁经营企业、网络平台企业、学校食堂及供餐单位、团餐领域(单位食堂)等,全面排查处置风险隐患。加大重要节假日期间检查巡查力度,开展节日热销食品专项抽检,及时核查处置不合格食品,坚决守住食品安全底线。

5.强化进口食品“人物同防”。严格执行进口冷链食品一级冷库(集中监管仓)管理。强化生产经营环节进口冷链食品疫情联防联控,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第三方冷库和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严格落实“三专、三证、五不准”要求;做好涉疫食品排查管控和疑似阳性事件调查处置。

三、加强源头治理

6.净化产地环境。开展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行动,强化多污染物协同治理。落实国家2022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任务,在轻中度污染耕地落实品种替代、水肥调控、土壤调理等安全利用措施;在重度污染耕地实施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

7.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规范农业投入品使用,深入开展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专项行动,重点整治常规农药兽药残留超标问题,严厉打击违法使用禁限用药物行为,加强兽药网络销售监管。完成4种高毒农药的淘汰工作。推行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制度加强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管理。

8.加大政策性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力度。实施出入库第三方检验。将镉列入稻谷出入库必检项目。强化粮食质量安全风险监测,每万吨粮食产量不少于1个监测样品。加快粮食环保烘干设备设施推广应用。

四、加强过程严管

9.严格食品生产监管。落实生产企业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管理要求,提升飞行检查、体系检查、证后审查效能,督促企业生产过程持续合规。

10.持续开展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落实“餐饮服务规范年”各项工作任务,重点加大对连锁餐饮单位及其总部的监督检查力度,推动中型以上社会餐饮服务经营者“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委托第三方技术机构开展网络巡查,筛查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违法违规线索,规范线上线下经营行为。督促引导餐饮服务提供者、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加大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力度。加强建筑工地、养老机构、医疗机构、旅游景点、旅游饭店(民宿)、交通运输、铁路等领域的食品安全行业管理。

11.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组织对校园食堂和集中供餐单位开展全覆盖风险排查,净化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环境,重点加大对农村地区学校、幼儿园的检查巡查力度,严格落实校长(园长)负责制、陪餐制,建立HACCP或ISO22000管理体系的校外供餐单位比例达到100%。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惩处违法违规行为。做好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三年工作总结。

12.严格特殊食品企业监管。持续深入开展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严厉打击保健食品市场违法生产经营、违法宣传营销、欺诈误导消费等行为。开展特殊食品生产企业体系检查,其中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体系检查覆盖率达到100%,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体系检查企业比例达到35%。特殊食品生产企业自查报告率达到100%。

五、全面提升风险管理能力

13.提高检验检测能力。全年安排食品安全监督抽检10.84万批次,达到7.82批次/千人。其中市、区两级市场监管部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8.5万批次,达到6.13批次/千人。市、区两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定量检测量2.34万批次,达到1.69批次/千人。开展食品快速检测结果验证,组织食品快速检测方法评价和验证。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市、区两级检测机构通过计量认证(CMA)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评审(CATL)的比例达到50%。完成国家食用林产品质量监测任务。

14.提升风险监测水平。组织制定落实天津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实施方案,强化风险监测结果的研判、运用。加强重点食物污染物和食源性疾病监测。开展居民食物消费量调查。

六、严惩重处违法犯罪

15.深入实施“铁拳”行动。集中查办一批非法添加、食用油掺杂掺假、面向未成年人“无底线营销”等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案件。每月公布一批典型案例,挂牌督办一批跨区域、危害大、影响恶劣的食品安全大案要案,每季度召开一次新闻发布会,充分运用权威媒体、网络平台等渠道,持续加大宣传和曝光力度,立规矩、儆效尤,形成有效震慑。

16.开展“昆仑2022”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食用农产品非法使用“瘦肉精”等违禁物质,不规范使用农药兽药,食品、保健食品非法添加、非法宣传等犯罪活动,强化跨区域协同打击,全环节铲除犯罪利益链条。

17.持续推进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三年整治行动,全面提升农村食品安全综合治理能力。

18.深化进口食品“国门守护”行动,重点打击冻品、海鲜等来源不明冷链食品走私入境。做好天津海关移交地方罚没走私冻品的归口处置。

七、提高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19.完善法规标准。推进天津市食品安全条例立法调研和草案起草工作。广泛征求食品安全标准立项建议推动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宣贯、培训力度,对食品安全标准的使用进行跟踪评价。

20.加强制度机制建设。修订完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重大事项督促落实、工作约谈、评议考核、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管理等制度机制。修订食品摊贩监督管理实施细则。

21.推进智慧监管。做好食安天津智慧监管大数据云平台一期项目建设,推动二期项目立项。优化天津市冷链食品追溯平台功能。鼓励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建立电子追溯系统。探索利用人工智能技术等高科技手段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加快推进食盐电子追溯体系建设。加大婴幼儿配方乳粉追溯体系宣传推广力度,消费者通过食品工业企业追溯平台查询追溯信息次数比2021年提高50%以上。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基本全覆盖,学校食堂和校外供餐单位“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达到100%。

22.实施信用监管。将食品抽检结果、核查处置信息等有序归集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将违法食品企业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优化天津市食品安全信用监管平台功能,建立食品领域企业信用风险分级管理专业模型,根据风险等级实施差异化监管。深入宣传贯彻《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国家标准,组织各级政府、行业协会、食品工业企业开展诚信体系培训。严格执行《粮食企业信用监管办法(试行)》,对从事粮食收购、储存和政策性粮食购销活动的企业探索实施分级分类监管。

23.提高队伍专业化能力。依托现有资源推动市级食品安全职业化检查员队伍建设。按照《食品安全检查员管理办法》和考核大纲,组织开展食品生产检查员培训。充分发挥食品安全专家委员会在食品安全重大决策、法制建设、监督执法、风险研判、风险会商、行刑衔接等方面的作用。各区按照常住人口每万人一人标准配备食品安全专职协管员,出台专门管理办法强化队伍管理。进一步强化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加快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信息员队伍。

八、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

24.健全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机制,鼓励和支持保险机构完善保险产品,引导和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积极投保,充分发挥保险在风险防控、事故救治、保护消费者权益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大力推进食品企业品牌建设、产品认证工作。持续推进国产婴幼儿配方乳粉提升行动,提升国产婴幼儿配方乳粉的品质、竞争力和美誉度。实施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行动,在食品工业企业中培育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互联网+食品安全”新模式。组织“食品企业质量安全检测技术示范中心”等技术机构、科研院所为食品生产企业提供技术支撑服务。严格执行《关于推进冷链物流运输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市食品集团全面开展食品安全提升行动,提高产品竞争力。

25.强化科技支撑。将食品安全纳入全市科技计划,加强食品安全领域的科技创新,引导企业加大科研投入,完善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机制。鼓励市属高校以建设双一流学科为目标加强食品安全领域学科建设和人才引进培养。依托专业技术机构,开展基础科学和前沿科学研究,提高食品安全技术支撑能力。

九、强化食品安全社会共治

26.持续推进“双安双创”。组织各区深入开展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全域创建工作,加强对已授牌城区的日常管理,河西区、北辰区开展创建自评,做好第五批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推荐工作。对已命名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开展跟踪评价或监督检查,加强宣传、亮明标识。

27.鼓励社会监督。借助天津互联网辟谣平台,依法坚决打击造谣传谣、欺诈和虚假宣传行为。鼓励新闻媒体准确客观报道食品安全问题,有序开展食品安全舆论监督。持续开展“随机查餐厅”“餐饮红黑榜”“你点我检”“你送我检”等社会监督活动。

28.开展科普宣传。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做好食品安全“八五”普法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一网一微”(天津市食品安全网、天津食安微信公众号)宣传主阵地,扩大宣传覆盖面,提升影响力。举办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进校园活动。

(原标题:总局:保健食品等静态风险等级拟为Ⅳ档)

责任编辑:蓝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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