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直社北京3月5日电】据中国经济网报道,李惠森两会提案,建立家族企业分享平台。 案由:关于鼓励建立家族企业可持续发展分享平台的提案 提案人:李惠森 审查意见:建议交由全国工商联办理 主题词:企业发展 一、改革开放以来,在国家高度重视和大力扶持下,源于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家族企业得到迅猛发展,在国民经济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曾经作为国民经济“补充”的家族企业,在经历了30多年发展历程后,已经遍布各个行业和地区,在整个民营企业中,家族式经营的企业已经占到了90%以上。它们对于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越来越大,在解决就业、活跃市场、刺激投资、增加税收、扩大出口等方面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被誉为“中国市场转型的重要成功要素之一”。 家族企业的发展得益于国家的高度关注和大力扶持。 “十二五”规划建议明确提出,要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营造多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适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的体制环境。 胡锦涛主席在去年全国“两会”期间曾经指出,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要进一步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家族企业是非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可持续发展是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方面,而家族企业的创业者和接班人则是非公有制经济人士队伍的重要成员。胡主席在高度肯定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历史性贡献的同时,还提出非公有制企业要在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保障和改善民生、提升自身素质三个方面有更大作为。其中提升自身素质就是要求家族企业为主体的民营企业要在加强自我认知、自我教育的基础上实现健康有序的发展。 二、家族企业的传承是一个世界性的课题,也是我国民营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面临的新课题,它既具有其他民营企业所具有的特征和问题,同时更具有其自身的特殊性和问题,这就是如何优化传承换代的环境、如何实现交接班与企业升级转型,如何顺应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潮流,使我国民营经济在新的起点上持续健康地发展。 据全国工商联和国家工商总局统计,我国民营企业总数已经超过900万户,其中约90%是家族式经营。家族企业的特点是企业资产控股权属于家族所有,创业者与其以血缘延续的后代家族成员发挥主导作用,并且具有能将所有权合法传于后代的企业组织。与其他类型的企业相比,家族企业具有极为鲜明的特殊性,即“家”的概念。家族企业的传承与发展不仅建立在商业原则的基础上——维系企业生存和发展的不仅是利益关系,更重要的是个人之间的情感和血缘关系。很多家族企业在传承之时面临自身难以解决的矛盾和问题,亟需得到帮助和引导,但是传统的文化观念、目前的社会环境以及家族企业自身原因等因素,决定了它们不大愿意把企业内部的问题公之于众,而是更倾向于在家族企业群体之间进行分享。 有研究表明,第一代创业家的平均退休周期为24年,目前我国家族企业在未来5—10年将走入传承换代的关键时期。从上世纪80年代的个体户经济开始,绝大多数家族企业主显然已经进入甚至超过这个“24年”的关口。许多家族企业的第一代创业者多已过退休年龄,却捧着家业不知传给谁、如何传;一些家族企业“家不和、业不兴”,在“富不过三代”的谶语中倒下,给企业自身的延续、国家经济的发展,乃至整个社会的和谐造成隐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