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直社北京6月7日电】(陈有西学术网)关于传销罪与非罪的若干区分 以太平洋直购网BMC为例 诚信性考量 第一、公开而没有误导。公司的运营从一开始就完全做到了公开透明,不仅网站的信息、利润分配制度、风险提示、合作协议、冷静期细则等公开透明,而且最重要的是公司财务一直做到了完全的公开透明。从两次立案、两次司法审计中可以证实以上所述。这些对一个民营企业来说是非常难得的,根本不存在任何欺诈诱骗行为。 自愿性考量 第二、商户的选择和鉴别。不是只交钱就可以加入。与公司合作的所有诚信渠道商户,必须是具有企业法人资格或个体工商营业执照的工商企业,与公司签订法律合同后予以合作,否则不可以进行合作。这充分证明公司开拓市场不是拉人头的行为,是法律合同约定的合作行为。 控制性考量 第三、保证金的自愿选择性而非强制性。676万商户,绝大多数是没有保证金的直接消费客户。达到消费量就可以享受积分返利。没有任何人强迫他必须预交保证金。12万渠道商是反复考察、比较、论证后,自愿选择采用迅速达到返利条件的预交保证金模式。诚信渠道商户所缴纳的诚信消费履约保证金是根据企业双方签订的法律合同约定收取的。为了防止客户被误导和欺骗,公司设计了15到45天的无条件退还保证金的“冷静期”和半年的“帮助转让期”。完全保证自愿和合同行为。以及进行电话回访并录音,核实情况,告知投资风险等,最大限度地保障商户的利益。这同传销的诱导加入是完全不同的。 保证金考量 第四、保证金能够保证实现返还。在商户履行合同后,诚信消费履约保证金将100%全额返还,从100PV即开始返还。而且,在案证明证明,该公司已经实际返还11.18亿。(起诉书P8),说明这个模式是完全诚信的,与传销骗取“入门费”有着本质的区别。 层级性考量 第五、没有人头层级,也没有人头费。公、检环节和法庭审理中,层级问题一直有很多误解。将消费折扣优惠率比例级别,直接误解为人头传销的级别。直接将消费额度的不同,折扣率不同的层级,直接理解为是传销的层级。BMC模式,是基于在太平洋网上的消费额度积分,不论是什么人,消费多就返利多,享受最优惠的折扣率级别。而不是人的控制级别。所谓大区渠道商,只是承诺消费额度大的人,愿意多消费的人。他所有发展的人,都是以真实消费为基础的。并没有人与人之间的任何控制。 商品真实性考量 第六、商品真实,所有交易真实,才能产生PV积分。网站所列商品都是按市场价的1——5折销售,不仅让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获得消费PV积分,并且承诺、履行假一赔十,保障每一位消费者的利益不受到侵害,因此,不存在任何客户,被骗走保证金而拿不到货、或价值完全不符的货。这同传销完全不同。消费者不会受到任何侵害。截止目前,公司在三年多的运营中,没有出现一起消费者上当受骗或欺诈的投诉,没有发生一例合同纠纷。 公开性考量 网络公示意味着不可能隐瞒真相 比较鉴别反复长期请教核实 价格比较退货冷静期转让期 所有的培训公开并保留视频资料,没有隐瞒真相 向各级政府的汇报,以及两会的人大政协提案都是一模一样,没有任何夸大,更没有任何欺骗。 经营后果考量 唐庆南公司经营模式会不会崩盘,最终损害消费者? 即BMC模式下利润是不是能够真实产生。传销由于没有真实的货物买卖,或者由低劣不等值的物为晃子,靠层层人头费骗取下家,所以最终都会崩盘,造成严重社会事件。因此分析会不会崩盘是区别罪与非法的界线。 太平洋效益增长图 图表说明: 以上图表系根据精彩公司的财务报表制作,有公安查封的账册为据。从2009年9月开始至2011年12月期间每四个月计算一次增长率。图标的曲线显示,营业额增长率都要高于返利增长率。经营正常,而且这是投入期,公司不可能崩盘,这个图表清楚地显示,公司收支一直出现正数,最后精彩公司营业额高企,导致利润提高,而返利任务减少,公司进入稳定盈利期。 太平洋直购案剖析 太平洋直购网被控传销案 太平洋BMC模式与传销的区别 BMC是英文Business-Medium-Consumer的缩写,B=Business,指企业;C=Customers,指消费者,终端;M=Medium,在这里指的是在企业与消费者之间搭建的一个空中的纽带与桥梁。 集量贩式经营、连锁经营、人际网络、金融、传统电子商务(B2B、B2C、C2C、C2B)等传统电子商务模式优点于一身,解决了B2B、B2C、C2C、C2B等传统电子商务模式的发展瓶颈,是B2M和M2C的一种整合电子商务模式,是一个多维的、可以无限转换的连接点,将网站与消费者、机构与终端、企业与渠道代理商,根据不同的需求有机、立体地结合,形成利益互动,打造共赢的一个大同的平台。 太平洋网与传销的区别 第一、公司的运营从一开始就完全做到了公开透明,不仅网站的信息、利润分配制度、风险提示、合作协议、冷静期细则等公开透明,而且最重要的是公司财务一直做到了完全的公开透明。从两次立案、两次司法审计中可以证实以上所述。这些对一个民营企业来说是非常难得的,根本不存在任何欺诈诱骗行为。 第二、与公司合作的所有诚信渠道商户,必须是具有企业法人资格或个体工商营业执照的工商企业,与公司签订法律合同后予以合作,否则不可以进行合作。这充分证明公司开拓市场不是拉人头的行为,是法律合同约定的合作行为。 第三、诚信渠道商户所缴纳的诚信消费履约保证金是根据企业双方签订的法律合同约定收取的。在商户旅行合同后,诚信消费履约保证金将100%全额返还,与传销骗取“入门费”有着本质的区别。而且在签订合同生效之前还设立商户的诚信消费履约保证金15天——45天无条件退款的冷静期以及进行电话回访并录音,核实情况,告知投资风险等,最大限度地保障商户的利益。 第四、产生的利润严格按劳按量进行分配。经营中虽然有人的运作,但“人”是具有营业执照的企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不是按简单的人头数量及层次来进行分配的。比如10000 PV消费,有可能是一个人消费的,也可能是10个人每人消费1000PV,也可能是10000个人每人消费1PV,跟量有关系,但跟人头数量没有任何关系,与传统团购做法一样,完全符合社会主义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不得的分配制度。(诚信消费秋分返利表说明详见附件一) 第五、网站所列商品都是按市场价的1——5折销售,不仅让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获得消费PV积分,并且承诺、履行假一赔十,保障每一位消费者的利益不受到侵害,因此,不存在任何客体受到任何侵害。截止目前,公司在三年多的运营中,没有出现一起消费者上当受骗或欺诈的投诉,没有发生一例合同纠纷。 遵守法律 守法经营 树立诚信依法经营的商业观 认真研究法律守法经营 服从监管及时纠正错误经营方法 对消费者负责及时处理投诉 树立大局观维护社会稳定 加强内部企业管理提高员工素质 聘请法律顾问注意法律风险防范
慎重处理销售模式依法监管市场秩序 市场经济的多种调控手段 民事手段行政手段刑法手段 商业模式管理首先是工商管理 群众性事件不必然是违法事件 商业竞争不必然是犯罪行为 侦查不当会导致无罪变有罪 重在防范监管对企业不能不教而诛 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准确打击犯罪 共同维护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 责任编辑:王鹏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