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改关键是竞争 作为大健康产业的重要环节之一,“病有所医”是整个产业链条中最重要的一个环节,而目前我国“看病难、看病贵”的现象已经持续了很多年,且短期之内仍无法改变。 对此,闫希军认为,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提出,要完善合理分级诊疗模式。新一轮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已经把康复医疗作为医疗卫生体系的基本组成部分,形成预防、治疗、康复相结合的医疗服务体系。 2012年原卫生部颁布《十二五时期康复医疗工作指导意见》,提出要建立综合医院与康复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间的分层级、分阶段和双向转诊的康复医疗服务体系,形成分级诊疗、急慢分治、双向转诊的诊疗模式,发挥医疗服务体系的整体效益。 原国家卫生部曾于2011年发起建立完善康复医疗服务体系试点工作,为指导试点地区落实分级医疗、双向转诊,引导各级康复医疗机构按各自功能定位发挥作用,国家卫计委于2013年编制了《脑卒中等8个常见病种(手术)康复医疗双向转诊标准(试行)》,印发试点地区参照执行,并鼓励非试点地区的康复医疗机构参照该标准推动双向转诊工作。 引入市场机制来竞争是今后医改的关键。闫希军建议,我国应逐步形成“三级”联动的医疗保障体系,有效分散各类需求,让不同需求的人到不同的地方去看病。 他进一步阐释说,在“三级”联动的医疗保障体系建设中,公立医院应逐步从经营性中逐步淡化出来,恢复其公益性;教学单位重点放在建设研究型医院,紧跟医学时代的发展和技术的创新,不断研究新的疾病医疗手段;积极鼓励支持社会资本和民营企业投资康复医院。 据了解,此前我国曾出台多个文件鼓励形成分级诊疗模式,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分级诊疗工作并不理想。闫希军以综合医院和康复医院之间双向转诊为例,介绍了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医疗资源向大医院集中,形成“医疗顶端优势”,相关科室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综合医院转出病人的动力不足;康复医疗机构的数量和质量都有待提高;患者对转诊过程存在顾虑;医疗保险对康复医疗项目支付水平较低。 为促进分级诊疗、双向转诊服务体系建设,闫希军今年带来了《关于促进综合医院和康复医院协同发展的建议》。据了解,新一轮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已经把康复医疗作为医疗卫生体系的基本组成部分,形成预防、治疗和康复相结合的医疗服务体系。 针对如何提高综合医院下转病人积极性的问题,闫希军建议相关部门在政策设计上,在缩短综合医院住院天数的情况下建立双向转诊的利益平衡机制,必要时通过考核综合医院平均住院日指标,实现硬性分流。 闫希军同时建议,大力发展康复医疗服务体系建设,鼓励综合医院和社会资本采用混合所有制等形式建设康复医院,实现专家、信息、医保和临床路径互联互通,通过早期康复介入提高临床治疗效果,建立临床和康复一体化的创新医疗服务模式。另外,通过完善医保支付方式,增加医保延伸支付的范围和额度,鼓励患者尽早转入康复医院。 闫希军认为社会资本将在康复医疗体系中大有作为,该体系分为治疗型康复医院(与综合医院对接)、功能型康复医院(由于抢救药间接对人体脏器造成的损伤,由康复医院进行恢复性治疗)、养生型康复医院。 不过目前的现状是开办康复医院很少,而即便有也是很多高端康复医院,国家虽然大力出台政策,但是由于公立医院在医疗分级体系、病员分流上并未形成一定的体系,再加上医生多点执业政策虽然早有出台,但是公立医院对医生的控制力仍十分强大,导致康复医疗体系如今仍然难以大面积建立起来。 闫希军表示,在实际执行过程中,综合医院和康复医院之间的双向转诊工作并不理想,主要问题有如下几个方面。 首先,综合医院转出病人的动力不足。目前,医疗资源向大医院集中,形成“医疗顶端优势”,相关科室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不希望康复病人向外转出。 其次,康复医院服务体系和服务能力有待提升,由于我国康复医疗服务体系建设起步较晚,康复医疗机构的数量和质量都有待提高,造成综合医院无处转、不敢转的情况。 再有,患者对转诊过程存在顾虑。作为医疗服务的接受者,患者对综合医院的品牌技术依赖度较高,希望临床专家负责到底,对康复医院的技术水平心存疑虑。 此外,医疗保险对康复医疗项目支付水平较低。原卫生部于2010年发布了《关于将部分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范围的通知》,把以治疗性康复为目的的运动疗法等9项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范围,但与临床医疗相比,医疗康复项目支付范围和额度都有较大差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