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正性原则。合理性原则和独立性原则并不能完全保证政府对直销市场管制行为的公正性。管制机构在缺乏有效制衡和监督的条件下,很容易做出不作为、滥用权力、歧视性执法和违背程序等行政违法行为。为防止这些行为的产生,一方面,要建立完善的行政程序制度和外部监督机制;另一方面,要最大限度地强制行政机构公开其内部信息;再次必须加大行政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高效性原则。在我国直销管制机构之间(如工商、商务、公安之间),对同一项管制权,无任在纵向的还是横向方面的分配,存在混乱的状况。此外,预算内行政资源稀缺,导致政府管制机构的效率严重低下。因此应适当增加管制机构的行政资源是必要的。同时,对现有直销管制权的重新划分也至关重要,针对不同的管制要求,是采取纵向集中,还是采取横向配置,或者兼而有之的分权模式,需要认真的研究。 职权法定原则。所有的直销市场的政府管制权及其执行,都必须基于严格的法律界定。这实际上是政府管制的合法性完善的问题。对直销市场行政管制的法律合法性完善有两层含义:一是要根据行政管制的经济合理性,严格界定其职能范围及其行使方式,并通过新的立法或修改现有实体法,对缺乏经济合理性的政府管制制度予以废除,同时保留和完善合理的管制制度;二是通过行政程序法或专门的行政许可法,建立对中国直销市场政府管制的合理程序和管制者的管制结构。▲ 责任编辑:小申 解读新闻热点、呈现敏感事件、更多独家分析,尽在直销报道网微信,扫描二维码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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