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建议取消直销企业分销权。目前大部分直销企业既从事直销经营,又从事经销商(专卖店、代理商)经营,构成产品分销关系,以传统销售的名义突破目前直销监管法律法规对直销层级的规定,增加了打击和监管的难度。建议取消直销企业分销权,引导直销企业专注直销经营。 (六)建议逐步放开多层次计酬。在现实经营活动中,已有不少企业实际操作过程中采用各种手段规避法律,突破单层次的现状,监管部门对这种行为定性和查处难以把握,导致目前直销企业的监管困境和执法难度。建议在有真实销售产品的基础上,适时开放多层次计酬,同时将有关奖金制度向监管部门和社会公众备案和公开,方便监管部门的监管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纯粹以收取“入门费”,没有实际销售产品的“金字塔”式销售,则采取更严厉的措施予以打击。 (七)建议规范网络直销行为。鼓励直销企业推进“互联网+”行动计划,调整现行销售体系。明确由工商部门会同电信等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制定具体的监管措施和制度,规范网络直销的行为,预防和打击网络传销的非法行为。 (八)建议建立多层次监管体系。在制定《直销法》时,统一直销监管标准,进一步丰富监管手段,明确部门、行业、地域多层次监管具体内容,明确不同监管机构的权力和责任,畅通信息渠道,提高执法效率,加强监管人员专业化能力建设。 (九)建议规范直销企业协会。明确直销企业协会是社会团体法人,是直销企业的自律性组织,直销企业应当加入所在地的地方直销企业协会,同时是全国直销企业协会的会员。明确会员的权利、义务,明确直销企业协会的职责,特别是制定行业规则和惩戒规则,加强行业自律。 (原标题:理想焦家良:关于制定出台《直销法》的建议) 责任编辑:小宇 解读新闻热点、呈现敏感事件、更多独家分析,尽在以下微信公号,扫描二维码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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