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 【直报网11月4日讯】(《公平周刊》)8月,国务院颁布《禁止传销条例》《直销管理条例》,分别自2005年11月1日和12月1日起施行。 9月,国家工商总局与公安部联合开展“鲁剑”打击传销专项行动。 11月,总局与商务部、公安部联合颁布《直销员业务培训管理办法》,与商务部颁布《直销企业保证金存缴、使用管理办法》《直销企业信息报备、披露管理办法》《直销产品范围公告》和《关于废止外商投资转型企业有关规定的公告》。 2006年 7月,总局下发《关于印发直销监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8月,总局与公安部开展打击传销专项行动。总局下发通知,要求做好直销监管工作。 9月,总局举行全系统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工作会议。 2007年 4月,总局在广东举办全国工商系统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培训班及创建“无传销社区”现场经验交流会。 5月,总局和公安部决定将7月16日至8月15日的全国打击传销专项行动延长到年底。 6月,总局与中央综治办、公安部举行把打击传销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座谈会、部分省市打击传销案件排查会。 9月,中央综治办将打击传销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范畴。总局与公安部联合印发《工商机关和公安机关打击传销执法协作规定》,召开14个重点地区打击传销工作座谈会。 11月,总局下发《关于加强直销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举行外资直销企业座谈会。 2008年 4月,总局与中央综治办、中央宣传部等6个部委举行打击传销工作情况通报会。总局举办西部八省市工商系统防治传销工作会。 6月,总局组织开展首次全国直销市场检查。 7月,总局与公安部组织开展“禁传销、保奥运”打击传销联合执法行动。 11月,总局召开打击利用互联网传销工作座谈会。 2009年 2月,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刑法修正案(七)》,增设“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6月,总局与中央综治办、中央宣传部、公安部等7个部委召开打击传销情况通报会。 7月,总局与公安部开展打击传销百日执法行动。总局组织开展直销专项检查工作。打击传销规范直销信息系统建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