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直社北京6月10日 电】(中直社总编室)近日,国家工商总局、公安部等12个 部门作出决定,在全国范围内联合开展为期3个月的打击传销 执法行动,并确定了群众举报、社会反映突出,传销活动集中,传销案件多发、 频发,需要重点整治的35个城市。这也是 历年来参与部门最多,规模最大的一次打传专项行动。 近年来,传销犯罪活动 呈现出一些新的特点和趋势:网络传销活动手段多变,蔓延速度更快,隐蔽性、 欺骗性更强;不少传销组织采取各种办法掩盖违法犯罪实质,蛊惑人心的伎俩层 出不穷;传销犯罪与集资诈骗犯罪交织明显,多数传销活动只传概念不传商品, 以传销手段诈骗敛财。 传销的危害突出表现在:一是传 销不仅违反了国务院禁止传销的规定,还违反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二 是传销侵害的多是弱势群体。被骗参加传销的人员中,大多是农民、下岗职工、 老年人等社会弱势群体,近年来还出现在校学生、少数民族群众等被骗参与传销 的情况,绝大多数参加者被骗后血本无归,有的甚至生活无着。三是引发治安违 法行为和刑事犯罪行为。一些人被骗后走上了偷盗、抢劫、械斗、卖淫等违法犯 罪的道路,给社会治安带来隐患;加上一些黑势力犯罪团伙等参与其中,从事其 他违法犯罪活动,给社会稳定造成了严重危害。四是对社会伦理道德造成冲击。 传销引发的夫妻反目,父子相向,甚至家破人亡的惨剧时有发生,在给传销参与 者造成经济损失的同时,给其家庭也造成巨大伤害,严重破坏社会主义精神文明 建设。五是传销组织者、策划者对参加人员实施精神控制。传销通过对参加人员 培训“洗脑”,宣扬所谓的迅速发财致富等传销理论,使人沉溺于“发财梦 ”中不能自拔,诱使参加者不择手段大肆从事欺诈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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