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直社北京6月13日电】(中国消费者报 聂国春)对于直销行业 而言,传销这个社会毒瘤一直如影随形。2005年11月,国务院《禁止传销条例》开始施行,在各地 工商部门和公安机关的严厉打击下,传销行为成为过街老鼠,人人喊打,这为直 销市场的规范、健康发展营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然而,近年来有些直销从业人 员仍明里暗里从事多层次销售和团队计酬等违法行为,部分直销企业为了市场份 额和销售业绩,也默认传销团队的渗透。在直销企业践行社会责任与保护消费者 权益座谈会上,国家工商总局直销监管局局长张国华强调,直销企业不能突破法 律的底线,传销这条高压线不能碰!这无异于当头棒喝,直销从业人员应当警醒 。 根据《禁止传销条例》的规定,传 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 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 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 行为。 不过,公众对直销和传销行为还没 有准确的区分。一些直销企业及其从业人员也正是利用人们认识上的模糊,打着 直销的幌子暗中从事传销违法活动。这样虽然可以暂时取得不错的销售业绩,但 却突破了法律底线。 直销企业触碰传销这条高压线,首先让直销行业履行社会责任成为一句空话 。履行法律所规定的义务是履行社会责任的最低要求。我国在颁布《直销管理条例》的同时,还颁布了《禁止传销条例》,其目的就是在开 放并规范直销的同时,一如既往地严厉打击传销。直销企业获得了直销经营许可 证,就应该履行好依法经营这一重要的社会责任,不能从事传销活动。法律责任 是直销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刚性要求,触碰的结果必然是玩火自焚。 从事传销活动,其次会损害直销企业的品牌形象 。目前,获得直销牌照的企业基本上都能按照直销法律的要求从事直销,但也有 少数直销企业违法经营。究其原因,主要是少数直销企业不珍惜来之不易的直销 牌照,甚至认为有了直销牌照任何经营模式都是合法经营,这是十分错误的。直 销牌照不是护身符,只要你没有按照直销法律制度去经营,只要你存在传销或者 涉嫌传销的行为,直销企业好不容易树立起来的品牌形象就会毁于一旦。 直销企业从事传销活动,最严重的是危害直销行 业的健康发展。国家制定直销法规,对从事直销活动采取审批许可,目的是要规 范直销行为,促进直销行业的健康发展,从而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 利益。在两个《条例》颁布实施后,直销行业取 得了较快发展,商务部直销行业管理信息系统最新披露的数据显示,被允许开展 直销业务的直销企业已达37家。当前,在普通消费者心目中,并不能完全区分直销与传销,因此直销行 业形象仍受到传销影响。如果直销企业不能坚持做到“规范直销,打击传销”,那么,受损害的不仅仅是一个企业,还有整个 行业的公众形象。 ▲ (原标题 :传销高压线碰不得) 责任编辑:王鹏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