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 品出问题全线通报 无条件退货和召回 明 确了责任人义务,与欧盟对化妆品的监管强调企业全责的理念保持了一致。责任 人应取保产品质量符合法规要求,并有义务向政府职能部门提供相关信息,在产 品出现问题时,还应保证政府部门能获取产品信息文件,并负责产品的退货、召 回等。 责 任人应在产品上市前,通过电子文档的形式提交产品的种类、名称、责任人地址 和联系方式、产品上市的成员国、出现问题时的处理方法等。该通报只需要提交 给委员会和欧洲化妆品协会(COLIPA)联合开发 的数据库,而非各成员国,且相关文件需要由责任人自行保管。 安全范围深入到纳米材料 纳 米材料是指不溶的或具有生物耐久性的有意生产的材料,其一个或多个外部尺寸 ,或一个内部结构的范围在1—— 100纳米之间。对含有纳米材料的化妆品通报的信息至少包括:纳米 材料的化学名称、CAS号、 EINECS / ELINCS号;纳米材料的规格指标 (微粒大小、物化性质等);根 据使用纳米材料的化妆品资料,估算的纳米材料上市量;纳米材料的毒理学特征 ;根据化妆品的分类,提供纳米材料的安全性数据;合理的、可预见的暴露条件 等。 采用良好生产规范(GMP)生产 明确提出了必须要采用良好生产规范(GMP )进行生产。提案是要求化妆品生产企业采用GMP的要求来保证 产品的质量及稳定性。据了解,中国基本无化妆品GMP认证机构,同 时有相当一部分出口化妆品企业尚不能达到GMP的生产要求, 这给企业提出了严峻的考验。 新法规的出台,将更为严格地约束和规范企业的产 品,某些产品将不得不暂时甚至永久退出市场,这也给企业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 。但是从另一方面看,新法令意在保护消费者的健康,同时规范市场秩序,让企 业在一个更加良性的竞争环境中成长,所以可以说新法令是把双刃剑。 ▲ ( 原标题:欧盟化妆品新规正式实施 禁限用物质大幅增加) 责任编辑:王鹏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