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销培训待完善 长期以来,我国针对直销培训的法规只有《直销员业务培训管理办法》以及《直销管理条例》,这些法规规定较为粗略,缺乏具体罚则,不能全面指导直销企业开展培训活动。具体来说,《直销管理条例》第18条规定了直销企业应当进行业务培训和考试,在对直销员进行业务培训和考试时不得收取任何费用,直销企业以外的单位和个人不得组织直销员业务培训。但是,在实际执法中,执法人员在查处直销企业违规收取培训费用行为时,除了没收违规收取的培训费用外,相关法规对培训中涉及的场地租赁、培训人员工资等费用是否扣除等未加以规定,缺乏可操作性。 《直销管理条例》第19条规定了直销培训员的满足条件。第21条规定了直销企业及直销培训员应当对培训的合法性、安全性负责。但是,上述条款的具体罚则都没有在相关法规中予以明确。此外,《直销管理条例》及《直销员业务培训管理办法》并没有明确“情节严重”的情形。因此,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势在必行。 据悉,按照《2014年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工作要点》要求,工商总局将研究制定《关于规范直销培训的规定》,进一步规范直销企业培训行为,提高对直销培训活动的监控力度。 有业内人士预测,工商部门将要求直销企业实行直销人员和直销培训活动100%“双报备”,在各类直销员培训活动开始之前,将培训时间、地点、培训师、培训人员和数量等详细信息在线报送至工商部门。对于企业未经报备擅自开展培训,或以研讨会、激励会、表彰会、产品推介会等形式对直销员变相进行培训的情况,工商部门将依法予以查处。 当前,一些违规直销企业的操作手段逐渐网络化,给工商机关的监管执法工作带来挑战,造成工商部门对直销违规行为发现难、取证难及查处难。网络违规直销活动往往通过会员号和密码管理开展,而违规企业向一般公众开放的页面往往没有违规现象;取证难,网络违规直销的证据一般涉及电子证据,容易遭到违规企业的更改和毁灭,很多违规企业将其服务器设在异地或者境外,这给调查取证带来了极大困难;查处难,相关法规对工商、公安、通信等部门职权分工不明确,造成实际操作过程中对此类违法行为查处难。 此次公布的《要点》要求,各级工商机关要创新直销监管方式方法,维护规范、健康、有序的直销市场秩序。此前有业内人士建议,是否考虑适当降低直销企业的准入门槛,现行法规规定保证金金额过高,造成大批想规范经营却又无法踏入这个门槛的企业进入到了“地下直销”,使得监管部门无法掌握真实直销市场情况。还有人建议,设立层级准入制度,应根据直销企业可以经营的产品范围以及直销区域,设立相应的注册资金及保证金标准,针对直销企业的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针对现行法规对各种直销企业违规行为缺乏具体罚则,业内人士则建议应增加对各种违规行为的处罚细则,对违法所得计算方法、情节轻重判断标准等问题进行明确规定。 针对直销企业市场准入问题,《要点》提出“要严把直销企业市场准入关,工商总局将完善与商务部、公安部的协作机制,加大直销许可协助审批力度,切实把好直销市场准入关;直销企业注册地工商机关要定期对企业报备信息进行数据分析,及时掌握直销企业的基本信息、经营状况以及履行社会责任情况;各级工商机关要按规定及时、准确、完整地反馈核查信息,切实做好直销许可协助审批、扩区核查工作。”▲ (原标题:重拳打击传销 严格规范直销) 责任编辑:王鹏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