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报网6月20日讯】(直销中国周刊 梁光业)据有关媒体报道,2013年中国直销企业营业收在2000亿元左右,并且以每年20%以上的速度递增,安利、完美和无限极在中国市场超越直销百亿目标成为标杆,直销融入主流社会彰显传奇。但是,运用直销模式的企业在市场经营中也是风雨兼程,直销企业经营不规范和直销监管不完善所酿成的苦果时有发生,越位、缺位和错位成为直销乱象的怂恿者,专业执法和专业经营成为和谐直销的重要课题,直销责任义不容辞。 政府不缺位: 完善直销法规与监管服务并举 直销作为一种经营模式,其在市场经营活动中必然要受到国家有关法规和政策的管理与监督,《直销管理条例》和《禁止传销条例》自2005年颁布实施已有九年,其对中国直销市场的健康发展起到了纲领性的指导作用。 但是,通过直销市场的实践与检验,特别是国内外市场环境已经发生了许多重大的变化,我们发现“两个条例”在直销市场操作过程中有许多不适应性与人为弹性,个别地方职能部门执法不专业或以“钱”代“法”现象时有发生,健全和完善直销法制建设势在必行。 在直销法制建设中,企业家或直销员迫切需要解决的思想观念疑问有: 其一,分配制度是直销经营的核心组成部分,在“两个条例”中,“团队计酬”与“拉人头”界定模糊,“团队计酬”是否构成传销嫌疑的条件; 其二,所有直销公司都在采用“级差制度”和“双轨制度”等分配制度经营,直销分配制度是否构成传销嫌疑的条件; 其三,直销的魅力就是倍增,直销公司采用的多层次分配是否构成传销嫌疑的条件; 其四,市场经济发展趋势就是一体化,直销在一个体制下跨区域经营是否构成传销嫌疑的条件等。 国家法律与法规的目的就是制订行为标准,法规要准,执行要严,直销企业和直销员盼望符合市场客观经济规律的直销法规早日完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