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3月1日至7月31日,工商总局、公安部、中央综治办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了打击整治传销集中行动,本次行动围绕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密切协作,重拳打击;突出重点,强化整治;注重宣教,营造氛围”为中心进行开展,在五个月的集中行动期间,全国工商机关共立案查处传销案件1446件,案值37.44亿元,打击整治传销集中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效。 【直报网9月3日讯】(中国经济网)记者刚刚从国家工商总局获悉,3月1日至7月31日,工商总局、公安部、中央综治办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了打击整治传销集中行动。据统计,在五个月的集中行动期间,全国工商机关共立案查处传销案件1446件,案值37.44亿元,其中,已办结案件1076件,罚没金额6444.4万元;捣毁取缔传销窝点15694个,教育遣散参与传销人员15.42万人,录入信息系统黑名单14426人次;移送司法机关案件316件3911人;发布警示提示1005.8万余条次,印发宣传材料598万余份,打击整治传销集中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效。 中国经济网记者了解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机关在地方党委政府领导下,与公安、综治等部门通力合作,按照总局和公安部、中央综治办的统一部署,牢牢把握破案、整治、宣传三个重点环节,坚持系统治理、源头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严厉查处了一批传销大要案件,依法惩处了一批传销组织者和骨干人员。 国家工商总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专项行动以创建无传销城市为引领,坚持打击整治与宣传同步,不断加强宣传防范工作力度,建立健全基层防控体系,扎实组织开展好此次集中行动,此次专项行动具有如下特点: 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机关对开展此次打击整治传销集中行动高度重视。 行动通知下发后,各地工商机关迅速会同公安、综治部门主动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积极争取领导、支持和保障,推动建立完善地方党委政府负责,工商、公安机关为主力,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积极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打击传销工作机制,推动重点地区政府牵头开展整治和重大案件查处。各地召开专项行动部署工作会议,下发工作方案,加强部门联动配合,认真摸查本地区传销活动情况,找准打击对象,制定工作措施,全力开展打击整治传销集中行动。 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政府办公厅联合发文,调整自治区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在政法委领导下、以公安和工商为主力、各部门相互协作的工作格局。 安徽省打击传销联席会议向传销重点城市合肥市政府下发警示通知书,建议和要求合肥市政府加强领导,加大力度,严打传销,扭转工作局面。合肥市明确各区县党政主要负责人是打击传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强化责任意识。 吉林吉林市工商局以开展集中行动和创建“无传销城市”活动为契机,适时向市政府提出调整充实市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成员单位及其职责的建议,将打传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由原来的13个增加到25个,除了增加部分政府职能部门外,还将工会、妇联、团委以及各新闻媒体、通信运营单位等纳入进来,进一步加强对打击传销工作的领导。 江苏省南京市工商局针对8月在南京举办青奥会的实际情况,主动将专项执法行动时间延长到8月底。 密切协作,重拳打击 各地工商机关坚持高压严打,会同公安机关继续加强对社会影响较大、群众反映强烈的传销大要案件查处。 通过群众举报、市场巡查、网上监控等方式,加强信息传递和研判,广辟案件线索,以“破大案、挖源头、捣窝点、摧网络”为主攻方向,发现并摧毁一批人员聚集、活动猖獗的传销窝点,全力突破了一批传销大要案件,依法严惩了一批传销骨干人员,形成强大执法威慑力。 广西全区查处传销大要案件34起,其中涉案金额亿元以上案件5起。 |